近期,個別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在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情況下,打著“慈善”“公益”等名義開展廢舊衣物回收活動,有的還將公眾捐贈的舊衣物銷售牟利。民政部17日作出提示,指出這種行為違反了慈善法有關規定,損害了捐贈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了慈善事業的形象,應予以禁止。
民政部表示,為慈善目的,在公共場所設置廢舊衣物募捐箱,屬于公開募捐活動。根據慈善法的規定,只有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同時,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應當嚴格按照慈善法及相關法規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動載體的顯著位置,公布本組織名稱、公開募捐資格證書、備案的募捐方案、聯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詢方法,并主動公布公開募捐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民政部提醒社會公眾,參加廢舊衣物捐贈活動之前,要先核實活動舉辦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發現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卻開展廢舊衣物公開募捐活動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舉報。發現假借慈善名義或者假冒慈善組織開展募集廢舊衣物活動,騙取財產的,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