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建失業預警機制,嚴禁企業隨意裁員,對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凡職工安置方案職工代表大會未通過、社保辦法不明確、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進入關閉破產程序。這是日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
各地建立失業預警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失業預警機制,失業人員接近或超過警戒線要預警,并報請政府采取措施緩解矛盾。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主輔分離,創辦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分流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對產權明晰并逐步實現產權多元化、吸納原企業富余人員達到30%以上,并與其變更或簽訂新勞動合同的,經認定、審核,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3種情況下不得破產
對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有關部門要指導其制定職工安置方案,并審核。凡職工安置方案職工代表大會未通過、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進入關閉破產程序。對依法破產企業,要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企業處理好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償還職工債務等問題。對整體購買破產企業資產設立的新企業或破產重組設立的企業,原則上要安置原企業50%以上有就業能力的職工。
企業不得隨意裁員
除關閉破產企業外,企業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一次性裁員超過10%的;企業從業人員在2000人以上,一次性裁員超過200人的,要事先向政府報告,裁減人員方案要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在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從業人員在500人以上的企業,在同一個月內終止勞動關系50人以上者,其他企業終止勞動關系10人以上者,必須提前30日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來源:新華網甘肅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