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胡笑紅)記者昨天獲悉,印度商工部日前對原產于我國的絲綢織物發布“反傾銷終裁前事實披露”,拒絕給予我國5家應訴被抽樣企業以市場經濟地位待遇,認為涉案產品存在傾銷。
根據該“事實披露”,印方裁定我國5家應訴被抽樣企業的傾銷幅度為24%至54%,其他應訴但未被抽樣企業的加權平均傾銷幅度為38%。另有兩家未被抽樣的企業被單獨裁定42%的傾銷幅度。
2005年5月18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我國的絲綢織物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涉案金額高達1.81億美元,涉案企業達102家。這是迄今為止我國出口絲綢遭遇的最大反傾銷案,也是近年來發展中國家對我國實施的最大一起反傾銷調查。今年5月31日,印度商工部曾對此案作出初裁,認定我國5家應訴的被抽樣企業傾銷幅度為57.42%至115.74%。[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