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立法保護個人信息
2012年12月21日 來源:南方日報
快遞單被賣、房產信息被曬上網、騷擾信息滿天飛……本屬于隱私的個人信息,如今在市面上被肆無忌憚地任意販賣,到底是誰讓我們個人信息“裸奔”?廣州“房嬸”前段時間炒得沸沸揚揚,昨日(12月20日)廣州市紀委明確表態,“房嬸”被冤枉啦!她和子女共有房產16套,但資金來源都是合法收入,且她和家人都不是領導干部。“房嬸”稱事件嚴重侵犯她的個人權益,盼政府嚴查,“這個問題不處理好,以后還有人要吃虧!”
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法制辦對近期頻發的個人信息泄露事件高度關注,已啟動個人信息保護課題研究項目。項目組負責人、暨南大學法學院劉文靜教授透露,研究內容包括我國公民信息保護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具體建議,并擬定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建議稿。
泄露渠道無處不在防不勝防
前段時間,廣州發生的“房嬸”事件在網絡上熱傳,引起了人們對個人信息泄露的擔憂。
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面臨“房嬸”的遭遇。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通訊技術越來越發達,有調查顯示,最易遭泄露的公眾個人信息是“電話號碼”、“姓名、性別、年齡等個人基本信息”和“家庭住址”,此外還有職業和單位信息、身份證號碼、教育背景。
那么,到底是誰動了我們的個人信息?我國個人信息泄露渠道無處不在防不勝防。網絡調查顯示,受訪者認為最有可能泄露個人信息的機構是“電信部門”(49.5%),其次是“需要注冊個人信息的網站”(45.2%)。其他還包括“銀行”(39.8%)、保險公司(37.0%)、房屋中介(28.8%)、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政府部門(24.9%)、教育部門(24.3%)、市場調查公司(21.8%)、房地產公司(20.0%)等。
今年初,公安部部署20個省市開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行動,廣東就抓獲涉嫌違法犯罪嫌疑人312名,搗毀非法調查公司35個,其中九頭鳥調查事務所因販賣個人信息被查封。
在信息時代,個人信息是值錢的,同時又具有可批量生產的特征,在商業利益驅動下,自然就有人會打個人信息的歪主意。而記者也了解到,由于匯聚眾多個人信息,能夠幫助商家預測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向消費者推銷商品,給商家帶來直接經濟收益。這也導致竊取個人信息事件頻頻發生。
違法成本過低放縱泄露行為
目前,我國法律也有對泄露個人信息行為的規定,甚至將泄露個人信息入罪,但該行為還是無法遏制,原因何在?
“這是由于立法上還有缺口”,劉文靜教授指出,雖然《刑法》有規定,《民法通則》和《侵權責任法》也都有關于個人隱私保護的內容,但是很分散,這些法律對隱私的保護本身就不足,而個人信息要比隱私涵蓋范圍更廣,保護的力度就更不足了。
劉文靜認為,從技術角度講,個人信息不同于一般物質,具無形性、易傳播、造成的影響難以消除等特點,且一旦被泄露,調查取證很困難,保護成本很高。而事實上,一般人是很難知道自己的信息是在何時何地、被誰泄露的,維權更無從談起。
有關專家還指出,當前法律實踐中一般將泄露個人信息視為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侵犯個人隱私權應承擔的責任多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而獲得精神損害賠償的難度非常大,即使贏了官司,也很難得到適當賠償。“很少聽說有受害者得到滿意的賠償”,劉文靜說,這樣低的違法成本,對泄露個人信息的侵權行為難以起到懲戒作用。
而有關調查也顯示,73.0%的受訪者在遇到個人信息遭泄露后,只能選擇忍了;僅有15.6%的人會查詢誰是泄露者,而選擇舉報的人也僅占10.4%。
建議規定企業處理個人信息要備案
要建立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良好秩序,就必須補上法律的漏洞。劉文靜表示,目前國外的保護模式各有不同。在美國,聯邦層面上的個人信息保護大體上由兩部分組成:一是通過專門的立法規制政府部門對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隱私權法》);二是主要依靠行業自律,由行業組織來監督企業保護個人信息。在歐盟,則是采取統一立法模式,同時管理政府部門和企業、社會組織,所有涉及個人信息收集、處理和使用的組織,包括銀行、保險行業等組織都要在政府備案,以便政府監管(歐盟國家大多設有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監管機構)。
那么,我國又該如何保護呢?在劉文靜看來,由國家統一立法,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總則性規定,應當是大勢所趨;同時可以針對不同行業(例如金融、房地產、物流等)的特點,分別制訂相應的下位法。
劉文靜建議,通過立法規范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組織處理個人信息的行為,要求企業、其他組織在涉及公民個人信息處理方面,要首先到政府部門備案,行政機關可以組織定期檢查,對于泄漏個人信息行為的,要予以處罰;受害者尋求損害賠償時,行政機關對違法行為的認定也可以成為有力的證據。
目前,個人信息泄露頻發的現狀已經引起了廣州市法制部門的關注。據介紹,廣州市法制辦已經開展了個人信息立法保護課題的研究。
據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課題研究內容包括公民個人信息的基本內涵;國內外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情況;我國公民信息保護的現狀及存在問題;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具體建議;并擬定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建議稿。
最新數據
“北上廣市民生活感受”民調顯示:
個人信息安全市民最不滿意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靜 通訊員/吳曉君)生活在一線大城市感受如何?廣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日前針對北京、上海、廣州的1502位市民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滿意度在60%以上,“個人收入水平”、“個人訴求表達機會”、“個人權利實現”的滿意度均不足三成。
調查顯示,市民的生活感受總體較好,14項指標的可接受度均在六成以上;且13項指標的滿意度超過不滿意度;但“個人收入水平”、“個人訴求表達機會”、“個人權利實現”的滿意度較低,均不足三成。
從趨勢來看,近兩年來市民滿意感受基本穩定,僅4項指標略有變化,比例均在3至5個百分點之間,其中“個人生活質量”、“財產安全”滿意度上升,而“個人權利實現”、“交通出行”滿意度下降;在不滿感受方面,“個人訴求表達機會”、“個人權利實現”不滿明顯上升,升了近10個百分點。
在本次民調中,受訪者對“人身、財產安全”感受最好,是唯一滿意者超過六成的(65%),且較去年增加了2個百分點;相反,今年首次調查的“個人信息安全”,不滿者在所有指標中居首,達33%。
調查還顯示,市民對“個人住房”感受較好,近半數人表示“滿意”;但“個人收入水平”、“社會福利與保障”滿意者較少,分別為28%、32%。從趨勢來看,“個人收入水平”評價略有上升,不滿者減少了3個百分點。
在社會服務方面,“交通出行”的滿意度為49%,較上年減少了3個百分點;“看病就醫”、“學習進修”滿意者仍不多,兩年來均不過35%。而且“看病就醫”的不滿持續突出,兩年來不滿感受均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