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稱多數人不知探親假
2013年01月21日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核心提示
今年假期安排公布后,各種吐槽甚囂塵上,“我們勤勞得連看媽的時間都沒有!”的確,很多人工作遠在外地,讓父母成了“空巢老人”,短短的假期讓“看媽”成一種讓人為難的事兒。但是,你或許不知道,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咱們除了享受國務院公布的假期以外,還應享受每年至少20天的探親假的待遇。只是知道有此待遇且能享受到的人少之又少。今年兩會上,有代表提出《關于制定實施細則,落實<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建議》,“放我幾天假,回家去看媽!”
[引子]
找點空閑找點時間
領著孩子常回家看看
帶上笑容帶上祝愿
陪同愛人常回家看看
媽媽準備了一些嘮叨
爸爸張羅了一桌好飯
生活的煩惱跟媽媽說說
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談談…………
——歌曲《常回家看看》
[故事]
有仨兒子
可都無暇陪媽
李向孝弟兄三人,在洛陽老家,很多人都羨慕他的父母“三個兒子都是大學生,將來就等著享福吧!”但是,現在他們的母親張大媽不僅沒享到福,就連病的時候,三個兒子也沒時間回來陪她,“常回家看看”成了“奢侈品”。
李家三兄弟,老大和老二在鄭州,老三在西安,2012年年底,張大媽因為腳部跟腱出了問題,做了一個手術,需要專人看護。父親老李退休后又找到一份工作,請假也很不容易,誰來看護成了個大問題。
李向孝所在的單位不用坐班,雖然能抽出點時間,但一個蘿卜一個坑,想請長假很難。老二所在的公司在年底正是最忙的時候,根本請不出來假。老三“遠水難解近渴”。無奈之下,李向孝只能趁工作間隙,乘高鐵往返于洛陽和鄭州之間回去照顧老母。一旦公司有事兒,再趕回公司處理。其余時間就只能拜托親戚、朋友照顧。
數據
截至2007年底,我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202萬,城市空巢老人戶達49.7%,農村為38.3%,全省不能自理的老人為104.83萬人。
[規定]
國務院規定有探親假,至少20天
河南省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高級經濟師馮世翔認為:“對現在的70后、80后的年輕人來說,父母漸漸步入老年,雖然他們的日常起居可請家政服務或養老機構代為照顧,但親情的陪護,精神上的慰藉則是替代不了的。探親假能緩解這個問題。”他有個建議:“國家將何時休假的權利下放個人,每年只要不超出法定假期的天數,可隨個人情況任意挪假。”
河南省人大代表韓曉燕告訴記者:早在1981年,《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就已出臺,其中說,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她說,2012年年底,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明確指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而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調查]
九成人不知“探親假”為何物,多人表示不敢申請
李向孝聽到探親假一說很吃驚:“我知道有帶薪休假,可從來沒有聽說過探親假啊。”與父母分隔兩地的鄭州白領龐小軍也表示:“探親假可以放20天,這聽起來像做夢一樣。”大河報記者隨機采訪多名讀者,竟有接近九成的人不知道探親假為何物。
在本報與大豫網聯合推出的調查中,不少網友認為,即使知道了探親假,也很難申請到。
調查中,有網友表示,知道有探親假,也不敢申請。網友艾一虎說,“我特意查了國務院的規定,探親假期間只發標準工資,我們的標準工資每月只有800元,其余全靠完成任務得到的獎金,如果休探親假,這個月的房貸就還不上了。”網友“小小嬌”吐槽:“請假20天,老板一定會說,‘你放假吧,假期過完就不用回來了!’”
河南省政協委員張樹才認為:“探親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長期缺少宣傳,年輕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齡社會到來以及空巢老人過多的現狀需要這樣的假期。”他認為,已通過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案草案》,雖將“常回家看看”寫進法律,但如果沒有相應的探親假制度,也難以落實。
[建議]
制定實施細則,嚴格落實探親假制度
本次河南省兩會上,省人大代表韓曉燕提出《關于制定實施細則,落實<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建議》,在網上獲得了高達94.24%的支持率。不少網友高度評價其為“最有人情味的建議”,甚至有網友提出給它頒發“最受老爸老媽歡迎獎”。
建議認為:“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探親假制度對如今有重要意義,推行該項制度,是解決老齡化社會諸多矛盾的迫切需要。”“對用人單位來說確實有些難度,建議在放假的方式上可以靈活掌握,例如將假期分散開,分多次完成,每次兩至三天。”“根據規定,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建議擴大范圍,這一規定明顯不符合現在的時代特征,范圍應該擴大,非國有企業的職工也應享有探親假。”
如果有人假借探親假之名,出外旅游怎么辦?“對個人要有監督措施,比如必須出示往返家鄉的車票以及父母簽字的假條等,以證明職工確實將探親假用于探望父母,一旦發現職工違反探親假制度,單位也有對其處罰的權力。”
另外,建議制定實施細則的時候,加入強制措施,如果單位拒不執行探親假制度,可處一定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