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劃定各地煤企規模門檻
2013年02月05日 來源:中國證券報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4日發布《煤炭產業政策》(修訂稿),對煤炭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提出具體要求。修訂稿強調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劃定各地煤礦企業的規模門檻,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修訂稿提出,要在神東、陜北、黃隴(隴東)、寧東基地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重點建設一批千萬噸級礦井群;晉北、晉中、晉東基地適度新建大型現代化煤礦;冀中、魯西、河南、兩淮基地限制1000米以深新井建設;蒙東(東北)基地優先建設大型露天煤礦;云貴基地加快建設大中型煤礦,大力整合關閉小煤礦;新疆基地作為我國重要的能源戰略后備基地,實行保護性開發。
山西、內蒙古、陜西北部等地區煤礦企業規模應不低于300萬噸/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等省(區、市)煤礦企業應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其他地區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60萬噸/年,較2007年出臺的《煤炭產業政策》提出的規模標準有較大幅度提高。
修訂稿鼓勵以現有大型煤炭企業為核心,通過強強聯合和兼并、重組中小型煤礦,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鼓勵發展煤炭、電力、鐵路、港口等一體化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等。
此前發布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將國內煤炭產能控制在41億噸,產量控制在39億噸。業內人士認為,近期煤炭行業政策密集出臺,有利于進一步提升行業集中度,加快現代化煤礦建設,利好煤炭行業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