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向服務保障型轉變
2013年03月18日
中國《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以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陸續出臺和實施,大大改善了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但鄭州大學黨委書記鄭永扣代表認為,由于生活方式、勞動方式、居住分散等原因,農村養老服務與十八大提出的“老有所養”還有差距。
城鎮化過程中新型農村社區的建設,改變了農民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社區優良的基礎設施和新的管理模式為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提供了新的契機。但當前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中,還存在著對養老配套設施、體制機制建設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的問題,一些社區雖有養老院和養老中心的規劃,落實卻不到位。
鄭永扣代表建議,政府應出臺相關政策,明確新型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標準,作為約束性指標,與其他公共服務設施統籌規劃建設;通過設立新型農村社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加大投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區養老服務配套機制,通過義工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家政服務等,構建新型農村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推動農村養老由經濟保障型向服務保障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