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責任險立法正在協商中
2013年03月20日
今年“兩會”期間,多位全國政協委員遞交了環境責任險的相關提案。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原總裁楊超建議,借鑒《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中規定建立強制性責任保險制度的做法,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強制性環境保護責任保險制度。民革中央提案呼吁,開展環境責任險立法研究工作,改變以往污染事故發生后“企業污染、群眾受損、政府買單”的狀況。
對此,李克穆表示,環境責任險的難點在于,它能不能作為強制險去推廣。環保部門堅持“強制”這一點,保監部門對此是比較尊重的,但到現在為止,法定的強制險只有一個交強險,全國強制推開需要慎重。李克穆指出,下一步將對環境責任險的產品設計進行完善,同時還要營造法制環境。
談到“企業購買環境責任險是花錢消災”的社會輿論和環保專家質疑,李克穆回應稱,一方面,企業買了環境責任險,高水平的保險公司就會幫助監管部門去監督這個企業。另一方面,企業買了環境責任險,一旦環境污染事故爆發,保險公司的及時理賠能避免企業缺乏應急的治污資金,導致污染物擴散、污染程度加深。
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副主任董波認為,環境責任險也有助于及時保障環境事故受害方的權益。
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已在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 了 相關試點工作,投保企業達2000多家,承保金額近200億元。董波透露,圍繞今年初出臺的《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目前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環保部門和保監部門密切合作,正制定其實施細則。
今年“兩會”期間,廣西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新文提出,由于我國環境責任險覆蓋范圍小、保險賠付數額小,賠付范圍窄,相關政策滯后,造成各方參與環境責任險的積極性較低。中國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焰則建議,建立環境責任險的保費補貼機制,加大對中西部地區、民族自治地方和重點生態功能區投保企業的保費補貼力度,對承保保險公司給予相關的稅收優惠待遇。
“這是很好的建議。”董波對此表示,希望得到相關扶持政策,提高保險企業參與環境責任險的積極性,鼓勵其開發適銷對路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