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
2013年04月19日
東方圣城網訊(見習記者 曹俐)市民頗為關心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終于有具體的實施方案啦!昨日(04月18日),記者從濟寧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將再次上調企業退休及相關人員基本養老金,2013年1月1日起執行,這是自2005年以來第9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目前,濟寧市各級經辦機構正在著手開展發放工作,力爭于近期將增發部分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據悉,此次調整的范圍包括,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及已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同時,2012年按有關政策規定一次性補繳參保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將給予一定數額的調整增加。“這次調整繼續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普遍調整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160元增加,退職人員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計算增加,為128元。第二部分以2012年12月份本人基本養老金的3.1%計算增加,退職人員按此辦法執行。”濟寧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負責人介紹,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15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時具備上述兩項以上(含兩項)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建國前老工人的養老金也在此次上調范圍之內,“紅軍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9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8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700元。”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的工作人員說。
凡是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解決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省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自2013年1月1日起,按不同的繳費檔次分別提高養老金水平,按規定的一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按規定的二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61元;按規定的三檔標準繳費的,每人每月增加47元。此外,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手續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自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