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調養老補助標準
2013年04月27日
新華網江西頻道4月25日電 從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西省將從1月1日起,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增加20元,即由原來的每月285元調整為每月305元。
據了解,根據江西省政府2013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進行了調整。
從2013年1月1日起,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285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05元,所需資金由省、設區市、縣財政按比例負擔;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上述已退休人員,已一次性繳費參加養老保險的,財政補助至參保地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的標準也同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