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精神病醫院試點開放病房
2013年05月13日
5月1日,中國首部旨在保障精神障礙患者權益的法律——精神衛生法,正式實施。“自愿住院”“破解出院難”“改變被精神病”等關鍵詞頻頻見諸媒體。今天是新法實施后近半個月,作為精神障礙患者收治主體的精神病醫院有了哪些變化?各醫院又推出了什么措施?針對這些問題,本報記者專訪了本市最大的精神病專科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據了解,在患者入院收治方面,將以前入院后的風險評估前置,用于對患者是否需要住院的評估標準。同時,對有危害安全性的患者的約束,也轉變為必要時約束,評估無風險后立即解除,避免了長期濫用約束手段。
【特別關注】1
收治程序臨床風險評估提前判斷收治
法律原文
“有完善的精神障礙診斷、治療管理制度和質量監控制度。精神障礙的診斷、治療,應當遵循維護患者合法權益、尊重患者人格尊嚴的原則,保障患者在現有條件下獲得良好的精神衛生服務。”
“新法最大亮點就是從病人來院到住院直至出院,均以患者知情、資源為原則。”回龍觀醫院副院長王紹禮說。此前,患者來院后醫生多憑經驗判斷是否需要住院。但現在,來院患者均須接受兩項量表式評估,才能決定是否需要住院,這些評估主要是判斷患者是否具有攻擊風險、自殺風險等。
王紹禮介紹,此前,這些評估都是在患者入院后,用于臨床評估的,現在則被前置了。王紹禮表示,評估依據是病史資料和檢查所見,不能主觀臆斷或憑經驗判斷患者是否需住院,量表評估是量化工具,更具客觀性。
在《攻擊風險評估量表》中,患者被分為四級,包括被動的言語攻擊行為、主動的言語攻擊行為、有主動的軀體攻擊行為等,每一級都對應有詳細的癥狀表現和處理舉措,除最輕的一級“遵醫囑,對癥治療”外,其余三級都須嚴密監護。而在《自殺風險評估量表》中,則采用打分制,對患者有無自殺企圖、自殺方式、人際關系狀況等進行評分,滿分43分,10分以上即為“危險”,而32分以上則具有“極度自殺風險”。醫生需將評估結果告訴患者和其家屬,提出治療建議,比如建議住院。
王紹禮表示,雖然精神障礙的住院治療實行自愿原則,但如果診斷結論、病情評估表明,就診者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并有兩種情形之一的,應當住院治療。一種是已經發生傷害自身的行為,或者有傷害自身的危險的;另一種是已經發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險的。
【特別關注】2
約束治療
法律原文
“精神障礙患者在醫療機構內發生或將要發生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行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沒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況下,可實施約束、隔離等保護性醫療措施。禁止利用約束、隔離等保護性醫療措施懲罰精神障礙患者。”
約束實時評估杜絕長期濫用
王紹禮介紹,保護性約束是指在精神科醫療過程中,醫護人員針對患者病情的特殊情況,對其緊急實施的一種強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為活動的醫療保護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療護理這類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其他意外因素對患者的傷害。
精神衛生法實施前,醫生認為一名患者有傷己或傷人危險時,會開保護性約束的醫囑,護士執行。但現在,醫生須經過對患者的評估,有證據表明不約束對病人或他人不利,有必要進行保護性約束時,需要在約束前告知病人,并在實施此約束的24小時內告知其監護人。
保護性約束雖然名為對患者的“保護”,且處于本人一時自殘、自戕、行動過激的行為,但該方式在公眾看來還是“太不人道”。
王紹禮表示,精神衛生法實施后,回龍觀醫院對保護性約束進行了“大動作調整”,即對患者發病時的約束醫囑,由長期、即刻約束,變為只允許即刻約束。原則上,約束執行后,醫生會每4小時對患者進行一次評估,經評估病情穩定后,須立即解除約束,杜絕長期約束的情況。在約束期間,醫生也會對患者評估,以確定什么時候能解除約束。同時,醫生還必須告知患者將對其進行保護性約束措施,如其本人不同意,醫生須對其進行再評估,如果確實沒有約束必要,應取消約束醫囑。
【特別關注】3
自由行動
法律原文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
試點開放病房擴大活動空間
精神病醫院留給大眾的印象,大多是“鐵將軍把門”,即使病房大門已鎖好,護士也要長期巡視,以防萬一。按照規定,除了每日外出活動和進行檢查、康復等外,所有時間都要在這個封閉的環境內度過。但是,精神衛生法頒布后,患者活動范圍嚴重受限的局面將得到改觀。
王紹禮介紹,目前,打造“開放式病房”已列入回龍觀醫院今年的工作計劃,首批將改造40張床位的“開放病區”。住院患者經過醫生評估達到穩定階段后,即可入住開放式病房。按照預想,病人除治療時間須回到病區里外,其他時間可以在醫院內自由活動。同時,還將設置一定數量的家庭病房,家屬可陪伴治療,此舉旨在讓患者在出院前提前感受家庭氛圍,也有利于和家庭成員間的溝通。
“活動半徑的擴大將有利于病人解除心理上的束縛,在開放病房,患者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時間和生活,有利于他身心恢復和出院后恢復社會功能。”王紹禮表示,目前,醫院已有20張床的開放性病房,主要收治神經癥患者,下一步,重性精神障礙患者也將通過分級分類管理,實現從封閉式,到半封閉,直至開放式的管理。
“我們最大的顧慮是精神病患者沖動具有突發性、不可預見性、危險性的特點,開放病房必須考慮這些特點。這不會影響我們開放的步伐,但需要一整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保障。”王紹禮介紹,預計今年底前開放性病床數量在現在的基礎上擴大3倍。開放到什么程度?哪些患者可以入住?入住標準是什么?王紹禮表示,盡管精神病院病房從封閉式短時間內變為開放式不現實,但醫院“摸著石頭過河”將逐步擴大試點病區規模。
探訪
入院前
詳細告知收治耗時翻倍
5月9日,回龍觀醫院門診大廳里擠滿了來自全國各地的患者,2米多寬的過道里,患者或家屬或坐或站,往來的人們只得側身穿梭而過。門診一診室內,鄔昊(化名)正和妻子小聲爭執著,面對醫生給出的“住院治療”建議,兩人各執一詞。
10年前,鄔昊開始出現癲癇癥狀,曾復發過幾次,目前已經出現精神疾病癥狀,醫生擔心他產生自傷、攻擊等行為,建議他住院接受系統的治療。顯然,鄔昊對入院治療十分抵觸。妻子只得耐心安撫:“你昨天還說自己舌頭都沒了,嘴都張不開了,聽話,住幾天院好了咱就回家。”鄔昊默許地點點頭,拉著妻子走出診室,表示“要再商量下”。
根據新的精神衛生法要求,醫生把患者和家屬的合法權益和義務詳細介紹了一遍,包括住院期間的通訊權、書信權和會客權等。“收治一名患者,原來進行告知和征詢意見大部分只要十分鐘左右就可以,但現在要半個小時以上,而且對每個患者都要進行詳細的入院前風險評估。”醫生說。
院方介紹,《精神衛生法》自5月1日正式實施后的9天時間里,外界預計可能出現的“患者住院減少”的情況并未發生,門診量、床位周轉率、使用率和往年同期相比沒有變化,日均門診量400人次以上,5月8日這一天達到480人次。曾經有人擔心“既往存在不適合入院的患者被強制入院的情況”,這些數據也從側面證明,上述擔心也是多余的。
治療中
進出病區可便衣不受阻
回龍觀醫院的第18病區是一座平房院,而它在一般的精神病醫院里是個特例。18病區是一座長方形環廊型病區,一側是有30張病床的病房,對側就是醫生辦公室,中間無任何屏障,患者和醫生可以自由進入對方“領地”,病房另一頭是五六間康復治療室。住在這個平房院里的患者也可以自由出入,除了在院子內曬太陽、遛彎外,甚至可以走出醫院大門,去購物、看電影、約友人吃飯等,當然,這些活動均須向醫生請示并得到批準后才行。
5月9日上午11點左右,回龍觀醫院其他病區鐵門緊鎖,但18病區只有一扇透明的玻璃門,一把軟鏈鎖隨意搭在門上。一名便衣男子在妻子的陪同下,走到病區門口,與醫生打了聲招呼走進了病區。他叫老劉,是正在接受治療的患者,剛剛外出進行藝術行為治療。如果不是醫生介紹,誰也看不出他是一名精神病人。
這個時間是外出自由活動時間,患者們大多不在病房里,推開病房門,標配的淺粉色的沙發擺放在門口一角。在這里,患者自由布置病房是一項特權,病區內,隨處可見的綠色植物、五顏六色的千紙鶴和過年時百姓家家戶戶都會貼的紅色“福”字。
醫生彭旭說,18病區主要收治的是神經癥患者,以焦慮、抑郁等心理障礙居多,不存在傷及自己和傷及他人的風險者,年齡最大的逾七旬,最小的才8歲,雖然說是開放式病房,但鑒于精神病的特殊性,病區內還是有巡回護士密切觀察著患者們的舉動,發現異常行為時將及時報告醫生。
與綜合醫院無二,在這里家屬可以陪住,在每天的病區開放時間,即早6點30分至8點,中午11點至12點,下午4點至8點,患者可以自由出入病區在醫院內活動,如遇特殊情況需出院活動時,需向醫生“報告”,“我們會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