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失落”的1/3收益
2013年07月04日
從1997年開始實施的現行養老金制度,今年起將迎來繳滿15年并到退休年齡的第一批“中人”(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開始全面兌付。
據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社科院社會保障實驗室專家張盈華測算,如果按照2001年以后全國社保基金投資收益計算,在此之前的投資收益按照一年期存款利率計算,從1997年至2012年,個人賬戶養老金投資可以得到超過5000億元的收益。
上述收益分攤到每個參保滿15年、今年60歲退休的人身上,個人賬戶養老金余額可以提高1/3。
不過,實際情況是過去的15年內,中央沒有對個人賬戶基金出臺任何實質性的投資運營辦法,上海社保案后,地方更是對個人養老金投資避而遠之。大量結余養老金存在銀行活期賬戶上,被通脹吞噬。
根據審計署的數據顯示,2011年基本保險累計結余中的31%、新農保、城居保和城鄉保三項保險累計結余中的55%都是活期存款。
同期的全國社保基金收益卻遠超CPI。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6月底發布的《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年度報告》顯示,雖然歷經2008年的虧損,基金自成立以來的年均收益率仍達到8.29%。
全國社保基金現有兩項資金托管:一是2006年受托管理13個個人賬戶做實省份的中央補助資金;二是去年3月受廣東省委托投資運營1000億元基本養老金。
我國的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制度。
張盈華告訴本報記者,目前個人賬戶已經是“空賬”,因為原本應該完全積累的資金,被用于發放當期養老金,而應該投資的,就是由財政補助后所形成的2.4萬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
她還建議,這2萬多億元資金的投資運營,應當將投資收益計入個人賬戶,并用于提高賬戶所有人未來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目前,企業按20%的繳費、個人按8%的繳費以及政府的補助加總起來,發放的養老金僅相當于當前社會平均工資的44%。而養老金之所以無法投資,兩個主要的障礙就是“全國統籌”和“個人賬戶空賬”,其中,個人賬戶只享受2%-3%的活期利息收益,個人和政府做實賬戶的激勵嚴重不足。
從2001年遼寧省成為第一個做實個人賬戶試點至今已有12年,個人賬戶做實也擴大到13個省,可是截至2011年,做實的基金僅有2703億,空賬額的增長率遠高于做實額。
張盈華建議,如果要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有實質性的進程,就得避開這兩個阻礙,而比較現實的選擇就是建立地方委托運營、中央集中投資的投資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