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建困境兒童津貼制度
2013年07月05日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記者陳蕎)昨天(07月04日),首都民政事業(yè)改革發(fā)展綱要(2013-2015)公布。按照該綱要,北京將為困境兒童建立基本生活、醫(yī)療康復、教育等津貼制度。記者從北京市民政局獲悉,民政部門已針對困境兒童開展相關調研,具體實施細則將在調研基礎上推出。
據了解,日前民政部下發(fā)通知,在深圳等4地啟動普惠制兒童福利制度建設的試點,對困境兒童分類分層次,給予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會救助。
盡管上述試點未包括北京,不過,此次下發(fā)的綱要提出,北京將拓展困境兒童福利制度,將各類社會困境兒童納入保障范圍,逐步構建以家庭養(yǎng)育為基礎、基本生活費為保障、福利機構為依托的困境兒童福利服務體系。
綱要明確表示,將成立市兒童福利管理機構和服務指導中心,并建立“一普三分”兒童福利津貼制度,面向全體困境兒童,分層次、分類型、分標準,探索建立基本生活、醫(yī)療康復、教育等津貼制度,同時,還將支持和規(guī)范社會力量興辦困境兒童照護機構。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民政部門對兒童的救助多以孤兒為主,今后將參照孤兒保障標準,為困境兒童建立基本生活保障。
針對困境兒童如何識別,相關負責人稱,民政部日前下發(fā)的通知中,將困境兒童分為殘疾兒童、重病兒童和流浪兒童3類,民政部門將依據民政部的規(guī)定來開展相關工作。
據介紹,目前民政部門已針對困境兒童開展了相關調研,相關實施細則也將隨后制定。
此外,綱要還提出要探索“支出型”貧困救助模式,按需求設定不同的醫(y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準入條件,建立就業(yè)、保險、救助、慈善的聯(lián)動機制,建立“津貼 服務”綜合救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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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門將率先試點職能轉移
在社會組織登記方面,綱要提出,將取消社團、基金會分支機構的登記審批,并把基金會和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權限下放至區(qū)縣民政部門。
按照政社分開、管辦分離的原則,實行秘書長和專職人員聘任制,現(xiàn)職公務員不再在社會組織中兼職。
據介紹,民政部門還將率先開展轉移職能工作的試點。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能做的,社會能做的,都要交給市場和更專業(yè)的社會組織去做,政府承擔的是基本公共服務的兜底工作。
據了解,民政部門還將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北京市政府轉移職能目錄》《北京市政府部門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目錄》,建立“政府轉移、民間承接”的常態(tài)化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