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醞釀出臺保障房新規
2013年07月18日 來源:大洋網
《廣州市保障性住房設計指引》昨舉行專家評審
不通地鐵的地方不考慮建大型保障房小區
所有住宅明廚明廁全裝修可以“拎包入住”
邊界800米范圍內要有公園或開放空間
昨日(07月17日),市住房保障辦舉行《廣州市保障性住房設計指引》(簡稱《指引》)專家評審會,除邀請專家學者、政協委員、政府職能部門代表參加外,還首次邀請保障房住戶、物業公司共同參與修訂、評審工作。
交通更方便
根據《指引》,今后保障房小區選址都將臨近城市軌道交通站點,離相鄰的公交站點距離不大于500米;同時優先選擇教育、醫療、社區管理、養老、文體、商業、金融等公建以及市政配套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進行規劃建設;而保障性住區應保證區邊界800米范圍內具有一個以上居住區級公園或開放空間等公共場所,居住區配套公建更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時投入使用。
環境更宜居
記者了解到,《指引》結合嶺南地域特點,規定“住宅宜設架空層”、“建筑單體以南北朝向為主,住宅所有廳、房都必須能自然通風、采光,明廚明廁;每套住宅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滿足日照標準的要求”。
根據保障家庭對基本生活空間和配套設施的需求,提供多種戶型選擇,努力在戶型設計上做到“小而精”,在有限面積內通過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居住品質;對小區道路、建筑出入口、建筑水平及垂直交通、公共配套設施等全部實行無障礙設計,滿足輪椅通行;明確公共租賃住房應實施全裝修,實現土建和裝修的一體化,達到“拎包入住”的效果,滿足保障家庭基本居住需求。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廣州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已經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開發商也要按照《指引》進行配建。另外,今后如果地鐵不能通達,將不再考慮集中建設大型的保障房小區。
激辯
保障房配車位合理嗎
《指引》規定,每100平方米的公租房要配建0.5個車位,以每套公租房50平方米計算,相當于平均4戶就要配建一個車位,這一規定引發了與會人員激辯。
反對:
有車家庭住保障房不合適
“公租房應該用來保障那些沒有房又在市場上租不到房的市民,如果用來保障有車的家庭,是不合適的。”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認為,即使有的家庭不是開著奔馳,而是開著經濟型小車申請入住公租房,從其家庭所擁有資產的角度考慮,都是違規的。他反對能夠買得起車的人入住公租房。不過,如果保障房小區真的要配建車位,就只能作為商業配套,車位出租給外界的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設資金的回收,更要對申請保障房的有車一族加大查處力度。
贊成:
有些困難家庭也有低檔車
住在芳和花園的經濟適用房住戶蘇先生是一位出租車司機,他就認為保障房小區確實應該設置車位。“我們一個月辛辛苦苦賺兩三千元,其實司機現在都是中低收入群體。”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
名下車超過資產上線會取消保障資格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實際上從前年開始,廣州市的住房保障系統就已經與車管所實現聯網,只要有保障對象家庭名下的車超過要求的資產上限,就可以在審查中查出,從而取消其保障資格。
該辦相關負責人還表示,保障房設車位,還可以用來出租給外來車輛來彌補保障房建設和日常維護資金。
追問
容積率比商品房還低?
《指引》中規定,保障房建筑的容積率為2.0~4.0。曹志偉就表示,一般商品房容積率普遍超過3.5,近期廣州推出的地塊容積率更多達到4.0左右,為了符合科學集約使用土地的精神,必須按照比例相應增加公共配套設施,保障房應向高層建筑發展,容積率稍微提高。同時,應將首層空間架空出來,和小區綠化聯動。他還提到可以建設連接棟與棟之間的二層平臺,將之建成空中花園,增加活動空間。
“保障房小區在考慮容積率的同時也要考慮人口密度。”張南寧則認為,保障房單套的建筑面積比商品房少得多,保障房一般人均只有10多平方米左右,如果保障房的容積率向商品房看齊,住戶的舒適度就會下降,談何宜居。
保障房還分三六九等?
《指引》提出,限價房要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包含三房和兩房戶型。出席會議的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就擔心,這是否意味著廣州準備重新推出限價房,“保障房的設計不能太過奢侈,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都應該停建。”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就回應稱,這只是根據國家目前已有的住房保障體系建立的指引,廣州是否重新推出限價房,目前還在研究之中,未有定論。而目前所謂的限價房,都是重點項目的拆遷安置房,與過去向社會符合條件的人群公開發售的限價房并不相同。
另外,《指引》還規定,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層高2.9米,公租房層高則為2.8米。與會人士普遍不贊成這種個人保障房品種“高人一等”的差別設置。居住在內的被保障人群雖然收入、繳納的費用都不一樣,但不能因此將他們分成“三六九等”,有人更建議保障房應統一層高在3米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