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新生應征入伍保留入學資格
2013年08月02日
記者從深圳市征兵辦了解到,根據我國征兵新政策,今后應征入伍的高校新生可以保留入學資格,退役后2年內均可辦理入學手續。
根據《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的規定,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或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普通高等學校或研究生招生單位錄取,但同時因依法應征入伍未到錄取高校報到入學的學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應當由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簿)、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領取并填寫《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并由縣級征兵辦寄交高校審核。
高校新生入伍后,由縣級征兵辦負責將高校出具的《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
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內,可以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如果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間因身體原因被退回,高校新生仍可辦理高校入學手續。
辦法明確,該類新生可持縣級征兵辦證明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而中途退役,可以在退役當年,如錯過當年入學期間,可以順延1年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
但入伍新生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被取消高校入學資格:
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絕服兵役被部隊退回、服役期間受到除名或開除軍籍處分的,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辦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和退役后入學手續過程中,對故意拖延或不予辦理的,上級主管部門應當督促辦理并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今年征兵時間首次由冬季調整為夏秋季。8月5日起體檢工作將陸續開始,9月初組織新兵起運。詳情可登錄深圳市征兵工作www.szmil.com查詢,或者撥打市征兵辦電話83350715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