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為大學生提供公益性崗位
來源:江西日報 發布時間:2013-11-12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通過招聘程序后,招聘單位(基層勞動保障事務所、財政所、民政所)依法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工資待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聘用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同時,江西省實施補貼政策,提供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江西省還將建立專項監督檢查制度,發現設空崗、掛空名、他人替崗、人崗分離,特別是“只領錢、不上崗”的,堅決予以清理;對因不按政策規定執行,造成社會不穩定的,追究當地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