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城鄉低保標準提高
來源:長沙晚報 發布時間:2013-11-19
根據市政府最新下發的《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從2013年10月1日起,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高新區的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長沙縣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瀏陽市、寧鄉縣的城市低保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其中,長沙縣低保標準漲幅最大,縣城城市低保首次和市轄區城市低保標準一致,每月達到450元。
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高新區:集中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分散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其他特困對象補差標準從每人每月110元、130元、15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180元、200元。瀏陽市、寧鄉縣:集中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00元,分散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其他特困對象補差標準從每人每月80元、100元、12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150元、170元。 據悉,長沙縣集中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50元,分散供養標準農村三無人員(五保對象)從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其他特困對象補差標準從每人每月80元、100元、120元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180元、200元。
根據日前出臺的《長沙市敬老院管理辦法》“敬老院供養對象保障標準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基礎上上浮50%”的規定,市轄六區和長沙縣、瀏陽市和寧鄉縣生活在農村敬老院的老人每月保障標準將分別達到675元和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