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設無環保標志車輛限行區域
來源:大河報 發布時間:2013-11-28
近日,洛陽市下發《關于城市區限制尾氣排放不達標機動車輛通行的公告》,設置了專門的限行區域,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無環保標志的機動車不得入內。隨后,《洛陽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出臺,其中要求2016年1月1日,市區全面實施無環保標志車輛限行。明年年底前,洛陽城區“黃標車”將全部被淘汰。
限行:區域將覆蓋整個市區
27日,記者從洛陽市環保局獲悉,為了提高環境空氣質量,洛陽市將加大對汽車尾氣的治理。2014年1月1日起,每日8:00到18:00期間,沒有環保標志的機動車限制進入以下區域:洛河以北區域:王城大道(不含)以東,定鼎路(不含)以西,中州路(含)以南,九都路(含)以北區域,不含解放路;洛河以南區域:望春門街(不含)以東,厚載門街(不含)以西,太康路(含)以南,展覽路(含)以北區域。
“我們還會根據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機動車尾氣治理工作進展,對限行區域逐步擴大。”洛陽市環境監測污染防治科科長齊文教說,2016年1月1日,城市建成區全面實施無環保標志車輛限行。
據悉,此次限行車輛為未取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輛(兩輪、三輪摩托車除外),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環衛工程車等特種車輛暫不列入限行范圍。
“目前來看,客貨大車,城市公交車,挖掘機、吊車等特種車最難達到環保要求,洛陽將加大對這三類車輛的能源改造,并全部進行尾氣監測,尾氣排放不達標,沒有領到環保標志,也不能上路行駛。”齊文教說。
處罰:明年7月1日起罰錢扣分
據了解,此次限行分為兩個階段,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為現行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違反限行規定的,以勸告教育為主;7月1日后正式開罰,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
對于外地沒有環保標志的車輛駛入洛陽限行區域該怎么辦,齊文教說,設置限行區域,目的就是環保,外地車輛如果沒有環保標志,“原則上以勸退為主,目前處罰標準暫時未定。”
領標:環保檢驗實行免費辦理
如果您的車輛是今年9月2日后新注冊入戶,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標準,不必再進行環保檢驗,請您在注冊一周內辦理領取環保標志。如果您的車是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2日注冊入戶,需要補發環保標志的,請抓緊時間辦理,辦理時間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而對于在2008年至2010年注冊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建議您先去進行環檢,領取環保標志。
對于環檢不合格被發放黃色標志的車輛,按照要求,2013年年底前,洛陽市將制定出臺黃標車淘汰辦法,2014年年底前,洛陽市區黃標車將全部被淘汰,2015年年底前,各縣(市)黃標車也將告別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