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調整環保審批權限
來源:中國環境報 發布時間:2013-12-3
中國環境報訊 黑龍江省伊春市環保局近日進一步調整下放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行政審批權限,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
伊春市制定了保留和下放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事項目錄。重新調整后,市級環保部門保留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權限為49項,下放到縣(市)區44項。將嘉蔭縣、鐵力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權限擴展到由縣(市)政府及所屬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的報告表類項目(明確由省、市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除外)。各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權限擴展到水利、農、林、牧、漁、地質勘查、煤炭、非金屬礦采選及制品制造、輕工、社會事業與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等行業的部分環評報告表、登記表類項目的審批。
同時,為規范行政審批,伊春市環保局制定下發了《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在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嚴把準入關口,嚴格實施《建設項目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不得擅自降低評價等級,及時統計上報備案。
徐海峰 張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