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豁免42類環評審批
來源:中國環境報 發布時間:2013-12-3
中國環境報訊 福建省環保廳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審批事項,豁免42類環評審批。
抓好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是福建省環保廳深化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他們設立并啟用行政服務中心,從集中受理審批事項著手,簡化了審批程序,壓縮了審批時間,使審批工作公開、規范、高效。
在堅持“合法、合理、效能、監督”的方針下,對環保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精簡,將部分項目下放或委托市級環保部門審批,豁免道路養護、單純路面改造等42類民生基礎工程的環評審批。在環評審批中對評審專家實行分級分類和動態管理,落實評審專家電腦隨機抽取、利益相關專家回避等制度,確保環評審查公平公正。
強化服務意識,是福建省環保廳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又一措施。
他們分批將福建省環保廳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項目納入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安排業務骨干集中辦公,并采取充分授權、領導現場審批、多處室現場聯審聯辦等措施減少審批環節,將審批環節壓縮到5個以內,將審批時限控制在法定時限的60%以內,實現統一受理、統一告知、統一送達。
通過實行首問責任制、AB角崗位制、公示制、社會服務承諾制以及實行信息網絡服務制,規范了行政和服務行為,樹立了環保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
熊敏楨 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