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殘疾人保障條例保障殘疾人
來源:江西日報 發布時間:2013-12-3
近日,記者從省殘聯獲悉,我省前不久出臺的《江西省殘疾人保障條例》從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無障礙環境等方面,對我省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予以了充分保障。
對不能到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實施送教上門
省殘聯副巡視員歐陽彪認為,康復、教育、就業權益得到保障,關系到殘疾人能否真正參與社會生活。《條例》中有關這三方面的內容,亮點頗多。
在教育保障方面,明確規定,設區的市、人口在30萬以上和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區)均要建有特殊教育學校,各縣(市、區)要建有殘疾幼兒教育機構。
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教育機構附設的特殊教育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不得低于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6倍。普通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對義務教育階段內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重度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統一的學籍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社區教育、送教上門等服務。對就讀于普通高級中等學校的殘疾學生逐步實行免費教育。
對在國際國內重大文化、體育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殘疾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給予與健全人同等標準的獎勵。
同時,在殘疾人康復方面,衛生主管部門要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全科醫生培訓內容。在殘疾人就業方面,允許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對某些產品實行專產專營,并且,對于政府投資或者扶持開發的農家書屋、城市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公共停車場、書報亭、社區服務點等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
因患大病住院貧困殘疾人優先安排救助
“不斷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這是殘疾人最基本的民生問題。以前,如果一個家庭經濟條件尚可,該家庭的成年重度殘疾人無法享受到低保。《條例》實施后,如果該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了,也可以吃上低保了。這只是其中的一個亮點。”歐陽彪說。
《條例》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貧困殘疾人、重度殘疾人,應當按照醫療救助政策給予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對因患大病住院的貧困殘疾人,優先安排救助。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并在住房分配上對生活不便的殘疾人給予照顧;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對精神殘疾人、智力殘疾人、老年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可以依托社區服務設施和福利機構為其提供日間照料、托養等服務。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立專門的殘疾人托養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實施集中托養。
擅自占用盲道單位最高罰款1萬元
省殘聯維權處處長賴水源認為,一個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好壞,從一個側面折射出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高低。而對有無障礙設施不使用,或者占用無障礙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能從整個社會大環境來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實施后,我省將加快推進住宅、社區、學校、福利機構、公共服務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為貧困殘疾人家庭住宅無障礙改造提供資助。有關單位將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維修,確保其正常使用。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場所的公共停車場和大型居住區的停車場,將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設置并標明無障礙停車位。無障礙停車位為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專用。殘疾人專用車在公共停車場免收停放費。
對擅自占用盲道、坡道等無障礙設施,改變無障礙設施用途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造成無障礙設施毀損的,應當及時修復,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本報記者 邱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