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為環保案件開辟綠色通道
來源:中國環境報 發布時間:2013-12-13
12月1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了10項措施,專門為環保案件開辟綠色通道,鼓勵引導環境公益訴訟,依法嚴懲危害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為治污減霾、建設生態文明提供司法保障。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杜豫蘇向記者介紹說,西安市兩級法院建立起涉環境保護案件綠色通道,依法、及時適用減、緩、免交訴訟費政策,實行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的政策。西安中院還將探索生態環境訴訟案件指定管轄制度,指定基層法院專門審理涉環境保護的案件,以排除地方保護主義干擾審判的因素。
這10項措施包括:提升理念,重視對生態環境的優先保護;形成威懾,依法嚴懲危害生態環境的犯罪行為;促進雙贏,多方化解生態環境保護中的民事糾紛;監督支持,快捷審理生態環境保護中的行政糾紛;便捷服務,建立涉環境保護案件綠色通道;探索機制,鼓勵引導環境公益訴訟的全面開展;大膽創新,探索環境保護案件的專業化審判;延伸職能,擴大審判環境訴訟案件的實際效果;公開審判,強化市民環保意識;協調聯動,構建治理環境污染的執法合作機制。
非法排放污水、大氣污染、噪聲污染、電磁輻射污染、重金屬污染等破壞生態環境案件,嚴重影響周圍群眾的正常生活。對于這類民事糾紛,法院將依法確定破壞生態環境者的民事責任,保障受損害群眾依法獲得有效救濟。
對于涉及刑罰的環境污染案件,西安市將加強執法聯動,建立健全環境執法合作機制,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的合力。
另外,西安市還將積極探索環境公益訴訟新機制,鼓勵、引導有關環保組織和社會團體進行公益訴訟,探索引進專家證人制度,推動設立西安市環境公益訴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