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提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
來源:光明日報 發布時間:2013-12-23
CFP
在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黨中央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必須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誰受益,誰補償;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點評:
三中全會確立了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建立生態文明制度,既意味著對此前十八大就已提出的“建設美麗中國”的目標的繼承,也意味著一系列新的制度優化的開始。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實際上也是在用資源管理、環境管理、生態管理的視角深刻解讀人與自然的關系。三中全會為構建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機制,提供了最佳機遇期。
“國十條”打響治理霧霾攻堅戰
2013年9月10日,國務院印發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提出:“經過五年努力,全國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空氣質量明顯好轉。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國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具體指標是:“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優良天數逐年提高;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細顆粒物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為此,我國提出了十條基本的治理措施,簡稱“國十條”。
點評:
治理好大氣污染任務重、難度大,必須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行動計劃》帶動了空氣污染的治理——不僅僅局限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這樣的“重點地區”,在各地,空氣污染治理都在成為當地政府、企業和公眾的自覺行動。也許這個效果在2013年還不是特別的明顯,但日積月累,連續攻堅,一定會有成效。
“兩高”司法解釋從嚴打擊環境犯罪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新司法解釋”被認為是“降低了環境犯罪的門檻”,確定了“嚴重污染環境”的14項標準,從嚴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同時,其對環境監管部門的“監管失職罪”提出了比較嚴厲的追加處罰措施。
點評:
“司法解釋”根據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結合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證難、鑒定難、認定難等實際問題,對有關環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作出了新的規定,對于強化環境保護,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推進美麗中國建設作用重大。
國家自然保護區不能任意調整
2013年12月12日,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答記者問時表示,環保部對“管理規定”進行了修改,再次明確重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不得隨意調整。本次重點修改內容之一是強化責任追究——明確提出,對擅自調整自然保護區導致保護對象受到嚴重威脅和破壞的相關責任人,要進行行政問責。修改后的《規定》在限定調整理由、嚴格調整年限和特別保護多個方面做出明確規定。
點評:
此次修改,全面完善了調整的程序,對因國家重大工程建設申請調整的,要求充分調查論證,征求相關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保護區管理機構和周邊社區公眾的意見;明確評委會辦公室關于材料初審、遙感監測和實地考察的工作環節;規定調整后及時發布面積、范圍和功能區劃圖,并確界立標、予以公告。此次修改還建立健全了過去比較模糊的責任追究機制,確保調整工作嚴肅認真、責任分明、監督有力。
環保部發文對環評違法“零容忍”
2013年12月份,環保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3號》,宣布下放部分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同時還配套印發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旨在加大環評政府信息公開、強化環評事中、事后監管。目前,環境保護部正在研究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合理調整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編制范圍,簡化部分環評審批項目。
點評:
這三個文件明確表示對環評違法行為“零容忍”。我國正處于環境敏感期和矛盾凸顯期,近年來因建設項目環境問題引發的環境群體性事件頻繁發生,環境影響評價越來越受公眾和媒體的關注。這些舉措加大了環評信息公開力度,鼓勵公眾對環評機構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環保部門資質管理進行監督。(本報記者 馮永鋒)
環保大事記
1月,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工作的通知》。
2月,環境保護部印發《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印發《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十二五”發展規劃》。
4月,環境保護部在北京召開土壤環境保護立法“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初步形成了《土壤環境保護法》(草案)。
5月,“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紀念活動在京舉行;不久,2013年中華環保世紀行宣傳活動在京啟動。
7月,環境保護部批準《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六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提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十條措施。
10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舉行,對《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進行第三次審議。
11月,第六屆世界環保大會在京舉辦。主題為“邁向綠色低碳之路,深化產業改革,永續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