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撫恤補助資金社會化發放
來源:太原晚報 發布時間:2014-01-13
為規范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財政廳、省民政廳聯合出臺《山西省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掇k法》規定,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是指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有關文件規定,各級財政安排用于民政部門服務管理的優撫對象等人員相關支出。具體包括:傷殘人員(含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資金;烈士褒揚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和病故軍人遺屬)的一次性撫恤資金和定期撫恤資金;“兩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的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資金;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補助資金;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生活補貼資金;國家按規定向優撫對象發放的一次性生活補貼資金等。
山西省將按照“民政部門核定對象、標準,財政部門核撥資金,金融機構代發到人”的規程,推行撫恤補助資金社會化發放。省財政將根據各地優撫對象人數和規定標準,測算下達撫恤補助資金。各地需及時撥付省財政下達的撫恤補助資金并測算下達地方財政應安排的撫恤補助資金,確保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記者 何寶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