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出臺文件關愛環衛工
來源:長沙晚報 發布時間:2014-01-17
他們被贊譽為“城市美容師”,寧臟自己潔萬家,一生清貧不言悔。根據市政府辦公廳16日印發的《長沙市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管理辦法》,長沙市將設立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因公重傷最高可獲3萬元救助,因公致殘最高可獲5萬元救助,因公死亡職工家屬可申請8萬元救助金。
這也是市政府辦公廳今年印發的第1號文件。
救助資金用于環衛一線職工
目前,長沙有環衛一線職工近萬人。為了盡可能補償環衛職工因公傷亡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長沙市從2012年起設立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并制定了《長沙市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管理辦法》。在運行一年多后,長沙市對該辦法進行了調整,新規將從2014年2月8日起施行。
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用于長沙市城區環衛局、各環衛作業單位從事環衛作業的環衛一線職工,包含道路清掃職工,垃圾站和公廁打掃員,渣土現場監管員,道路、站廁一線管理員,灑水車、機掃車、垃圾運輸車駕駛員等。
按照該辦法,長沙市財政局每年撥付200萬元,以專項賬戶上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為上限,用于環衛職工因公死亡、殘疾、重傷救助。記者從長沙市城管執法局市容環衛管理處了解到,2013年,一線環衛職工傷亡情況有所減少。長沙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共撥付30余萬元,救助了8名因公死亡、殘疾、重傷的環衛一線工人,其中有4人為意外身亡。
與其他醫療、工傷保險不相沖突
與2012年公布的《長沙市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管理辦法》相比,此次的新辦法主要做了兩處調整。
2012年版辦法規定,對于已享受相關醫療、工傷保險等補償的環衛職工,享受長沙市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時,應相應扣除其已享受的相關醫療、工傷保險等補助金額。而新辦法中規定,長沙市環衛職工因公傷亡救助資金與其他醫療、工傷保險及其他社會各界的救助不相沖突。
具體到因公重傷救助標準,“以前規定,依據經審核后的自付醫藥費用金額給予相應救助,最低要當自付金額大于1萬元時才能進行救助。”長沙市城管執法局市容環衛管理處負責人介紹,而在實際救助過程中發現,不少需要救助的環衛職工都因為這個自付金額大于1萬元的門檻而沒能享受到救助。
“許多環衛工人年齡偏大,技能單一,家庭條件本身就不太好,一旦出事后家庭就更加困難。”該負責人說,此次做出調整,是為了讓更多需要的環衛工人能夠得到救助。
調整后,因公重傷的環衛職工將依據經審核后的醫藥費用總金額給予相應救助,而不再是依據自付醫藥費用金額。同時也取消了1萬元的門檻。(記者 岳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