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慈善超市建設意見發布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布時間:2014-01-20
慈善超市是以社會公眾自愿無償捐助為基礎、借助超級市場管理和運營模式,為困難群眾提供物質幫扶和志愿服務的社會服務機構。截至2012年底,各地已建立各類慈善超市近萬家。在匯集社會捐助、幫扶困難群眾、提供志愿服務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意見》要求堅持公益屬性、堅持社會化方向、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原則,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推進慈善超市發展。
《意見》要求推進法人注冊,明確慈善超市法人地位。新成立的慈善超市,要進行法人登記。具備條件但又未登記為法人的慈善超市,要在2014年底之前完成法人登記手續。暫不具備法人登記條件的,可委托有法人資質的社會力量進行運營,或通過加盟、合辦等方式與具備法人身份的慈善超市聯營;此外要改進運營機制,使社會力量成為慈善超市的運營主體。鼓勵社會組織、居民自治組織、企業和個人根據自身特點和能力舉辦慈善超市。
根據《意見》,對現有民政部門舉辦的慈善超市,可采取公建民營、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給有資質、有愛心、懂經營、會管理的社會組織、居民自治組織或企業運營,同時要健全服務功能,拓展慈善超市多元化服務,強化慈善超市款物募集功能、困難群眾救助功能、志愿服務功能、便民服務功能等。
《意見》還要求加強慈善超市的運營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社會捐贈和經營性收入要隔離管理、分別核算。同時擴大信息技術應用,提高慈善超市信息化管理水平,使用專門的財務管理軟件,做到臺賬記錄準確、款物往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