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義務兵家庭獎勵金有望提高
來源:廈門日報 發布時間:2014-01-28
福建省政府法制辦27日就《福建省〈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實施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義務兵家庭優待獎勵金有望提高。
據悉,《實施辦法(修訂草案)》擬規定,義務兵服現役期間,由入伍時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每年向其家庭發給優待金。義務兵年度優待金標準,統一按照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發放。
福建省擬為獲得優秀士兵以上榮譽的義務兵家庭增發優待獎勵金。增發比例為:被授予榮譽稱號、立一等功的,為當年優待金的100%;榮立二等功的,為當年優待金的60%;榮立三等功的,為當年優待金的30%;被評為優秀士兵的,為當年優待金的10%。
另外,軍人一次性撫恤金增發比例也計劃提高。
提醒:您可登錄“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網”(www.fjfzb.gov.cn),通過首頁左側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福州站記者 張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