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多舉措防治大氣污染
來源:中國證券報 發布時間:2014-02-18
《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方案 》(2014—2017年)2月14日發布,到2017年,力爭珠三角區域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在全國重點控制區域率先達標,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10%。廣東將通過工業源治理、發展綠色交通、嚴格環境準入、優化產業布局、發展綠色經濟、調整能源結構等方面防治大氣污染。
業內人士分析,防治大氣污染催生新的產業政策和財稅支持,將給廣東本土的環保產業以及相關節能環保上市公司帶來新的發展機遇。
力控污染型燃料用量
針對高污染燃料所造成的大氣污染,廣東將逐力控制污染型燃料的用量,提升清潔能源的使用占比。其中,實行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責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全省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36%以下,通過燃用潔凈煤、改用清潔能源、提高燃煤燃燒效率等措施,削減重點行業煤炭消費總量。
擴大天然氣供應范圍,加快天然氣管道項目建設。力爭2015年底前,天然氣管網通達珠三角地區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2017年底前通達全省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和珠三角地區產業集聚區。到2017年底,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500億立方米,珠三角地區基本完成燃煤鍋爐、工業窯爐、單機10萬千瓦以下自備燃煤電站的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改造任務。
電能方面,積極有序發展水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加快開發地熱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潮汐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7年,運行核電機組裝機容量達到960萬千瓦以上,非石化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以上。
此外,針對燃油機動車尾氣所造成的排放污染,廣東將通過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提高新車環保準入門檻、加快油品質量升級、推進船舶、港口及其他機械設備減排等措施嚴控。
其中,將大力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工程,廣州、深圳市每年新增公交車中新能源與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力爭達到60%以上。加快各行業老舊車輛更新,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
大力培育環保綠色產業
《行動方案》提出,廣東將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制訂實施全省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有利于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體系。積極發展以節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環境監測為重點的環保裝備制造業,推進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專業化、社會化、市場化,積極培育環保上市公司和骨干企業。
同時,為了保證防治行動的有效實施,廣東將在完善資源環境價格體系、加大財稅力度支持、創新環保金融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
資源環境價格體系方面,將發揮資源價格杠桿作用,引導企業綠色生產、社會綠色消費。研究制訂差別化、階梯式的資源價格政策,對已采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的現有火電機組,實行電價支持政策。
財稅方面,廣東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統籌安排污染防治資金,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形式,支持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實合同能源管理財稅優惠政策,積極探索污染治理設施投資、建設、運行一體化特許經營模式。完善排污費征收及減排扶持政策,逐步開征揮發性有機物、工地揚塵、加油站、經營性餐飲油煙排污費。
環保金融方面,擬建立綠色信貸、綠色證券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制度,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獲得貸款或上市融資。加快推進二氧化硫等排污權、碳排放權有償使用與交易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