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新規遏制建筑施工揚塵
來源:中國質量報 發布時間:2014-02-21
“風力達到5級以上或啟動重污染天氣Ⅲ級(黃色)以上預警時,必須停止土方挖填和轉運等。”這是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出臺的《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立下的新規。
《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力遏制建筑工地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其中明確,建設單位(拆除發包單位)對建筑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并負責落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中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的投入;施工單位具體承擔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理單位具體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建立、防治費用使用、防治工作責任落實等。鼓勵、支持使用綠色環保施工技術,通過先進的工藝和設備,努力減少施工揚塵對大氣造成的污染。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評審時,應當將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必備條件之一納入評審內容。
除此之外,《規定》還對特定時期停止相關建設作業提出具體要求:當《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啟動Ⅲ級(黃色)以上預警或氣象預報風力達到5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土方挖填和轉運、拆除、道路路面鼓風機吹灰等作業。
《規定》還對未采取有效揚塵防治措施,致使大氣環境受到污染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罰:限期改正,處兩萬元以下罰款;逾期仍未達到當地環境保護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