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文件保障交通安全
來源:南方日報 發布時間:2014-03-07
近年來,廣州市不乏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正式出臺,要求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同時設立客貨運駕駛人“黑名單”,清理整頓長途客運班線。根據計劃,到2015年,廣州力爭客運班線覆蓋全部鎮、九成以上的行政村。
《實施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同時,嚴格事故責任追究,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1年內發生2起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區、縣級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對廣州市運輸企業所屬車輛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6個月內發生2起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車輛在事故中負有同等以上責任的,要依法責令該企業停業整頓,同時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期滿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取消其相應資質許可。
目前一些跨省的長途客運班線道路里程長,經常需要夜間行駛,安全隱患大。
為此,《實施意見》要求,市交委要嚴格客運班線監管,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的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整改不合格的,要堅決停止運營;要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到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
《實施意見》同時要求:交委要聯合公安局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涉毒駕駛人信息的共享機制,加快推進信息查詢平臺建設,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的客運駕駛人,要嚴格依法處罰并通報企業解除聘用。
針對農村公共交通薄弱的問題,市交委要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以城市公交同等優惠條件扶持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拓展延伸農村地區客運覆蓋范圍,著力解決農村群眾安全出行問題。到2015年,力爭全市100%的鎮、90%以上的行政村開通客運班線。
市交委昨日表示,目前廣州市除郊區個別行政村受地理、自然等客觀安全因素制約無法通行客車外,其他具備安全通行條件的行政村已全部實現通客車。 (記者/胡良光 實習生/袁桂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