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從湖北省環保廳獲悉,經過綜合評價和考核計算,2016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共計9630萬元,近日由省財政廳撥付到相關市縣。全省共有77個市(縣、區)獲得生態補償資金,其中孝感獲得最高生態獎勵資金1350萬元。
自2015年12月《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實施以來,湖北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激勵機制效果顯現。今年上半年,全省17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6%,較2016年同期提高4.9個百分點,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四項污染物濃度均有所下降。
據了解,《辦法》以PM10和PM2.5為考核指標,考核數據采用經省環保廳核準的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生態補償資金實行季度核算、年底結算。
此次生態補償資金主要獎勵對象為2016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效明顯的市州城區,考慮到縣市聯動對各市(州)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有一定作用,荊門等城市按照所轄縣(市、區)的區域遠近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情況進行獎勵,襄陽、恩施等城市按照空氣質量狀況排名相對較好的縣(市、區)擇優進行獎勵,武漢、黃石、十堰、宜昌、荊州、孝感、黃岡、咸寧、隨州等城市按照完成年度大氣考核目標任務的狀況進行獎勵,對于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市區取消獎勵資格。
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撥付的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將專項用于大氣污染防治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記者 王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