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山西疫苗事件再調查該如何服眾
2007年曾引起轟動的疫苗事件被媒體再次激活后,輿論再度升溫。山西省衛生廳匆匆忙忙回應輿論質疑,以“專業檢驗結果”作為憑證,宣稱疫苗沒問題。在不能服眾的情況下,山西省政府于
問題是,再調查能不能服眾?能不能讓受害兒童家長滿意?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為什么此前衛生廳的調查結果不能服眾。首先,該省衛生廳的調查根本沒聯系過部分受害兒童的家長,屬于“閉門搞調查”;其次,鑒定報告是由該省疾控中心的專家完成,屬于“自己調查自己”;再次,通過正常的訴訟渠道向法院遞交訴狀,法院卻不予受理,似有官方背后支撐的疑云;第四,人命關天的大事,在調查一天后就做出結論,輕率得令人無法相信。
再調查似乎汲取教訓,從人員組成和方式上都有所改進,開始深入各區、縣,同受害兒童家長直接見面;時間也延長了,不至于在一天內就做出結論。但是,調查者的姓名并沒有公開,由省政府牽頭仍然不能擺脫“自己調查自己”的歧路,因為衛生廳仍然屬于省政府的組成部門。可以預見,調查結果很可能不會超出現有的結論:疫苗沒問題,出現幾例異常現象屬正常現象。
對這樣事關生命的重大公共事件,調查的可信度不僅取決于調查者的組成、方式,還在于調查的程序。
按照國際上普遍的公開調查慣例,牽頭調查的機構應該是立法機關,并任命信譽高的杰出人士負責。在調查人員組成中,有法律專家、醫學專家、社會學者、媒體記者等,代表社會各方,且要公開所有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用人格擔保調查的公正性和客觀性,同時便于和涉事各方聯絡,獲取各種線索。調查需要經費,由行政機關專款撥付。調查組開始調查后,要向公眾公布具體的程序和大致的時間表,然后同各類人士訪談,了解事情的真相。真相調查清楚后,調查組要撰寫報告,甚至是一本書的規模,其中不僅有事件的來龍去脈,理清各類涉事人員盤根錯節的關系,還有包括對相關人士的處理建議,甚至包括對法律的修改意見。政府和司法部門,根據調查結果,做出裁決。
相較而言,山西的重新調查已有相當的進步。比如,中華醫學會接受山西省醫學會邀請,選派了神經內科、變態反應、傳染病、血液病、預防接種不良反應和免疫規劃等方面8名專家,到山西省幫助指導工作。但是,這仍沒有走出醫療衛生界的圈子,調查組的社會代表性還不夠,就連調查者的姓名都沒公布,也沒有交代大致的時間表和調查方式。也就是說,重新調查一經啟動,就存在公正性和客觀性的問題。
從最新的調查進展看,凡已對遭遇疫苗異常反應的兒童,專家們的結論多是“基本正常”、“已經痊愈”,預告了疫苗不存在問題或不存在大問題的結論。回想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前不久在“兩會”上的發言,就更讓人擔憂山西省再調查或許再次不能服眾。他指出,很多國產疫苗不達標,一些生產疫苗企業工藝生產技術已經落后,缺乏資金和技術去改進,監管部門缺乏對這些疫苗上市后的系統評價,嚴重影響預防疾病的效果。
假如山西省的再調查,不是為了渡過公關難關,而是徹查疫苗生產和使用中究竟存在怎樣的問題,應如何改進,那就該以更可信的方式進行,以更科學的態度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