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評論:誰讓農(nóng)民權利與耕地一齊撂荒?
2010-04-26 09:06:00 來源: 西部商報(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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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日報》近日連續(xù)報道了穆棱市興源鎮(zhèn)東興村14戶農(nóng)民24畝耕地被人強占挖土取砂一事,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副局長給穆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人打電話了解情況,穆棱市國土資源局李局長在電話中說:“不要相信小報的報道,不準確。”(
作為堂堂省委機關報的《黑龍江日報》是否乃“小報”?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副局長田偉已給這位穆棱市國土局的李局長作出明確糾正。李局長視當?shù)厥∥瘷C關報為“小報”,要么出于無知——一個相當級別的地方行政干部居然不知道省委機關報為何物,這當然匪夷所思;要么出于無畏——即便是堂堂省報報道了我這里的耕地被強占挖土取砂,又有何妨?不論哪種情形,都足以令人領略一個市國土局局長蠻橫行使權力的非凡“膽略”。
被毀土地的性質到底是耕地還是這個李局長所稱的荒草地?且不說當?shù)剞r(nóng)民證實這塊地從1983年分地時就一直在耕種,相信黑龍江省國土資源執(zhí)法監(jiān)察部門的調(diào)查核實也將很快給公眾一個真相。但僅從這個李局長詆毀媒體監(jiān)督的態(tài)度而言,足以折射出執(zhí)掌權力者的蠻橫。這也從一方面體現(xiàn)出當?shù)氐拿裰髋c法治生態(tài),絕不是民主的、健康的。肆無忌憚的權力一方面在與民爭利,另一方面在搪塞來自輿論和上級的監(jiān)督。而當?shù)剞r(nóng)民,卻因被毀耕地復墾的事無從解決而無法開始春耕。
一個市的國土局長不會不懂“嚴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國策,也不會不懂依法行政的權力運行法則,但這位李局長顯然過于迷信權力無所不能的能量了,才說出這番視省級媒體為“小報”這樣自不量力的話來。狂妄自大的權力,是對民主、法治的公然挑戰(zhàn),更是對民眾權利的粗暴踐踏。看來對類似穆棱市國土局李局長所掌握的這種蠻橫權力來說,首先要其明白手中的權力源自民眾的委托、授予的道理。權力既然被賦予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就只能在法律的框架內(nèi)依法運行,任何逾越法律邊界的行為,都是要受到制約與懲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