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子冒充發改委干部詐騙
2012年8月9日
晨報訊 無業人員彭剛冒充國家發改委干部,以能幫忙采購到電煤為由,收受被害人給予的辦事好處費近百萬元。昨天上午,彭剛因詐騙罪被市一中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據被害人李某講,他通過生意伙伴認識了彭剛,彭剛自稱是國家發改委規劃委員會的干部,能搞到計劃煤的批文,但提出要給他和領導人民幣100萬元好處費,國家發改委發出邀約函后,中國神華集團就能讓李某簽約購煤。
2010年12月23日,彭剛在飯店將兩份邀約函交給李某,一份是光金公司采購神華集團電煤100萬噸,另一份是望奎縣物資總公司采購神華集團電煤50萬噸,彭剛給李某寫了收條。2011年1月底,彭剛將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的簽約函交給李某,表示過了節就能到神華集團簽約,簽約函的內容是光金公司向神華集團申購100萬噸電煤,并附有中國神華集團購煤簽約通知書。
過了春節,彭剛又對李某說,讓李某將電子版材料交給神華集團的張主任,李某按照其要求做了以后,彭剛就不再接李某電話,并更換了電話號碼。李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于是報警。2012年2月8日,彭剛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彭剛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身份和辦事能力,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彭剛退賠了部分贓款,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昨天,市一中院做出終審判決,彭剛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