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交管部門希望通過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實現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制更加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明顯減少,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一步完善,農村群眾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提升;實現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數量同比下降,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確保全省年內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點任務目標完成。
16項舉措包括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明確鄉鎮設立交管辦(站),配備專職交通安全員,行政村聘用交通安全協管員;積極推進道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對農村道路急彎陡坡、臨崖臨水等危險路段開展全面排查;全面建立健全農村交通安全宣傳陣地;推出“下鄉服務”“上門服務”和“帶牌銷售”等便民措施;組織開展“摩托車安全頭盔下鄉”服務活動等。
方案同時設立了部分預期目標,2014年底前,力爭90%以上的鄉鎮設立交管辦(站)并配備專職交通安全員,80%以上的行政村有交通安全協管員;80%以上的通行客運班線和校車公路的臨水臨崖、急彎陡坡路段豎立警示提示標牌、建設警示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防撞墻或安裝防護欄;實現農村面包車核載提示牌噴涂(粘貼)率達到100%;爭取轄區40%以上的摩托車配備安全頭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