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遇到很多似曾相識的體育項目推廣模式:但凡一個體育項目找不到更好的推廣手段,便會把目光投向校園。似乎只要打開了學校的大門,項目推廣便可大功告成。
對于體育項目進校園,前幾年引發關注的是武術、棋類項目進校園,現在動靜最大的是足球進校園。其實,不管什么項目進校園,這本身就是一個有些讓人費解的提法,學校有開展任何體育項目的自由,為什么要提到“進”的概念呢?當然,在當前的校園環境中,學校能開展什么體育項目是受具體條件制約的,比如師資、場地、投入、時間、目的等。一所學校除了常規體育課的教學內容,的確還做不到想開展什么項目就能開展什么項目。
在這樣的背景下,什么項目能進到校園里面,的確需要多方攜手才能促成,一旦一個項目進到校園里面,的確也值得“慶賀”一番。不談推動體育進校園的相關各方,對于學校的孩子們來說,多一個體育項目進駐,也就多了一分從事這個項目體育活動的可能。在課業負擔繁重的情況下,能多一個機會從事體育活動,應該講是一件好事。但在實際操作層面,似乎又不是像人們想象的那樣簡單。所有進到校園的體育項目都想盡快開展起來,這個時候校園開展什么項目不開展什么項目似乎就成了一個問題。而在決定到底開展什么項目的過程中,教育、體育兩個系統都有一定程度的發言權,唯一被忽略的卻是孩子們的喜好、孩子們的訴求。
學校體育能夠開展到什么程度,孩子們是主體,有關各方理應多聽聽孩子們的呼聲。聽聽孩子們的呼聲,就能清楚判斷哪些項目適合在校園里開展,哪些項目即便非常重要也應結合校園里孩子們的具體需求適度制定推廣時間表。遺憾的是,從事什么體育項目、不從事什么體育項目,孩子們并沒有選擇權,往往是有什么項目開展什么項目、相關各方想開展什么項目就開展什么項目。在這樣一種忽略孩子們興趣愛好的情形下開展的學校體育活動,其收效又能好到哪里呢?
任何體育項目也都是“人格完善”的教育內容,少一些盲動、少一些沖動,多一分理解、多一分務實,讓因材施教在體育教學體育活動中也能有所體現,這些做起來應該并不難。學校體育不該是可有可無的裝飾,不該是隨意擺弄的道具,到底如何有效開展學校體育,如何讓學校體育發揮應有的作用,還請教育界、體育界及相關各方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