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幣。”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設立省政府獎學金,用于獎勵浙江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茖W校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據浙江省財政廳教科文處副處長童盈介紹,省政府獎學金由省財政出資設立,是浙江在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提高高等教育辦學質量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之一。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含勵志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同時獲得省政府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全國每年約有5萬個名額,分配到浙江省有1200多個名額,約占全省高校90多萬在校生的千分之一。浙江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人陳龍春說,現在一些大學生非常優秀,但國家獎學金名額太少,還有一些是針對貧困大學生的勵志獎學金。
據了解,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名額約為全省高校在校生總數的3%,需要投入公共財政資金1.26億元。各高校的省政府獎學金名額按高校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迫藬岛蜕唇Y構等因素確定。在具體分配名額過程中,將向省重點建設高校傾斜。獎勵標準低于中央政府設立的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學生,高于每年5000元/學生的勵志獎學金。
申請浙江省政府獎學金的基本條件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學生將優先獲得獎勵。
童盈表示,浙江進一步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把省政府獎學金評審權下放給大學。各高校根據分配的名額,制定具體評審辦法,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后,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再報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省政府獎學金的經費編入下年部門預算。
“省內高校于次年4月30日前,將省政府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學籍檔案。”浙江省財政廳、教育廳要求,省政府獎學金真正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規的規定,對省政府獎學金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和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記者 李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