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9月20日電(記者 張爍)我國將探索建立高校教師“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科研評價傾向,加強對教學工作的激勵,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這是記者20日從教育部獲悉的。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考核評價是高校教師選聘、任用、薪酬、獎懲等人事管理的基礎和依據,《意見》旨在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破除束縛高校教師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意見》指出,近年來各地各高校積極探索教師考核評價改革,但仍然存在教師選聘把關不嚴、師德考核操作性不強;考核評價缺乏整體設計,對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重視不夠、重數量輕質量的情況還比較嚴重等問題。
為切實扭轉對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重視不夠的現象,《意見》將加強對教學工作的激勵和約束,提高教師教學業績在校內績效分配、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調動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性。要求高校明確教授、副教授承擔本專科生課程、研究生基礎公共課程的教學課時要求,加強教學質量評價,切實將人才培養的中心任務落到實處。
根據《意見》,將鼓勵原始創新和聚焦國家重大需求,扭轉將科研項目與經費數量過分指標化、目標化的傾向,改變在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收入分配中過度依賴和不合理使用論文、專利、項目和經費等方面的量化評價指標的做法;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將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學術成果作為評價教師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