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一組數據:截至2015年底,河南省公辦普通高中債務總額101.7億元;舉債學校272所,占全省公辦普通高中的49.4%。加上河南省絕大多數地區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性撥款幾乎為零,且收費標準長期偏低,現行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成本分攤不合理、教師數量不足、辦學條件不均衡、債務負擔沉重等問題凸顯。為此,河南省政府出臺新政,2017年春季學期起,全省逐步完善普通高中經費保障機制。
確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河南全省有普通高中770所,在校生共194.31萬人。
目前,義務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均建立了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或生均撥款制度,普通高中教育成為教育鏈條中生均經費缺失的一環。
河南省規定,自2017年春季學期起,統一執行公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其中:省轄市市區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縣城和農村地區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鼓勵有條件的省轄市、縣(市、區)依據當地財力狀況提高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等。所需資金按照學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擔。目前實際執行標準高于基準定額的地方不得降低標準。
河南省還明確,普通高中公用經費主要用于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日常運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發放人員工資、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
普通高中收費年底調整到位
根據新的規定,全省各地要綜合考慮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普通高中培養成本、學生家庭經濟承受能力及周邊收費標準等因素,制定或調整普通高中收費標準,確保2016年底前調整完畢,保障普通高中學校正常運轉。
河南省要求,根據價格變化、財力狀況等動態調整普通高中收費標準,逐步建立政府、受教育家庭和社會合理分擔的普通高中成本分擔機制。
向困難學生發放補助金
9月28日,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關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一系列措施。按照措施安排,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河南將在全省范圍內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的學費、住宿費。
按照規定,河南省將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此外,還要求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4%至6%的經費,用于設立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學生補助等,確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做到應補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