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山東省德州市某校初中生徐某放學途中與同學王某發生口角,遭到對方毆打。次日,徐某糾集同學劉某、曹某等10人將王某強行帶至宿舍毆打,致其重傷二級。而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滿16周歲。德州市德城區檢察院經審查,對徐某等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隨后,由該院指派的被告人所在學校法治副校長與辦案檢察官一起,根據各個涉案未成年人的特點,制定了個性化《矯治計劃》。
辦案結束后,針對近年來發生的一系列校園故意傷害案件,德城區檢察院向區教育局發出包括加強校園安全保衛設施建設等7條檢察建議,有效遏制了校園內刑事案件的發生。
針對校園暴力問題,山東省檢察院近年來以“建設平安校園”為目標,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維護校園秩序和被害人合法權益。2015年以來,該省檢察機關未檢部門556名檢察官兼任中小學的法治副校長,1021名檢察官在中小學班級兼職法治班主任。其間,山東省檢察機關共組織檢察人員深入中小學舉辦法治教育講座2788場次,覆蓋中小學生人數達85萬余人次。
2016年12月26日,由山東省檢察院牽頭,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共青團山東省委聯合出臺《關于聯合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的意見》,要求從即日起到2019年底,用3年的時間重點開展法治巡講、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編寫法治教育讀本等8項措施來推進“法治進校園”活動,全面提升全省中小學生法治觀念,預防和減少校園欺凌和違法犯罪案件發生。(盧金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