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去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提請批準逮捕涉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881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14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697人,經審查起訴2337人;批準逮捕有關成年犯罪嫌疑人378人,起訴646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8件18人。
據介紹,去年,檢察機關積極參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堅持依法公正辦理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依法懲治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依法從寬處理情節輕微犯罪,深挖并依法嚴厲打擊成年人組織、脅迫、引誘未成年學生實施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
為最大限度地保護救助被害學生,檢察機關加強與教育、綜治、婦聯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組織等合作,做好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干預等相關救助工作,盡力幫助他們恢復身心健康、恢復正常學習狀態。去年前11個月,全國檢察機關司法救助被害學生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導476人、身體康復311人。
最高檢未檢辦主任張志杰介紹說,檢察機關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法治教育,舉辦“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同時,推動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參與整頓校園周邊環境,從源頭上預防校園欺凌和暴力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