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報道的“過道學區房可作為入學資格”等現象,昨晚市教委、市規劃國土委、市公安局等部門聯合提出打擊過道學區房現象的措施,推出三個“一律不”原則。即過道房一律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一律不準上戶口、一律不作為入學資格,以防止惡意炒作此類學區房的現象發生和擴大。此外,各部門還細化了核驗房屋和確定房屋屬性的標準,提出更具體要求。
市規土委
異形、車庫、平房一間改多間等
不作“單獨”不動產轉移登記
通常情況下,房子在被購買后需要辦理人們常說的“過戶”手續,也就是不動產轉移登記。而此次市規土委也對這項登記作出更為明確的規定:不具有實際居住意義的異形房、車庫、平房一間改多間,以及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等情況不予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截至目前,市規土委已經通知各區的不動產登記中心,停止辦理異常形態、平房(包括房屋面積過小,廊道、通道申請單獨轉移登記等情形)的不動產登記手續。
市規土委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此次規范過道房登記重點在“單獨”二字,也就是說,想要把之前依附于正規居住房屋或夾在兩套及以上房屋之中的空間區分出來,單獨作為不動產并用來上戶口、買賣使用,已經成為不可能。
市公安局
未通過實地核驗不給上戶口
有無床鋪等生活條件成依據
北青報記者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按照慣例,社區民警一定會在給房子上戶口之前進行實地核查,對房子究竟有沒有實際居住條件進行核驗。該負責人稱,若需要給房子上常住戶口,則必須要首先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登記常住戶口的房屋屬性應該是住宅類,也就是說能夠實際居住的房子。二是一定要具備居住條件,這意味著,辦理戶口登記的居民應當在此長期居住生活,以此來證明審核房屋產權證明和房屋是不是屬于本人的。在社區民警的實地核查過程中,房屋內有沒有床鋪、是否具備生活條件等細節,都是他們核驗房屋性質的重要依據。除了檢查房子本身的狀況,民警還要走訪房子周圍的鄰居,詢問該房究竟是否有人常住。
市教委
過道房不可以作為入學資格
市教委上周已經對過道學區房作出回應和規定,昨天則再次重申“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這意味著,經過市公安局、市規土委和住建委等部門審核標定為過道房的房屋,將徹底沒有入學資格,也無法通過各級教委的入學資格審查。而此前媒體報道的“通過‘過道學區房’獲取‘學區’指標”的做法也不再行得通。
事實上,對于“過道房”這一特殊怪象,市住建委與市規土委此前已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測繪、交易及不動產登記管理的通知》,其中有明確規定:“住宅平房申請辦理房源核驗時,屬地房管部門或其委托機構應在受理階段進行實地核驗,并將門道、通道、廊子、廚房、廁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況,在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房源核驗表單中進行標注。不動產登記部門依據系統中標注信息,在不動產權證附記欄中予以記載。”也就是說,“過道”這種不具備居住功能的部位不能再隱藏為住宅并借以獲得“學區”指標。
此次多部門聯合施策,目的是要徹底杜絕違規炒作和處理學區房的行為,恢復學區房市場干凈、正規的秩序,保證即將到來的2017年北京市中小學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在公平、均衡的環境中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