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理
據報道,近日江蘇南通啟東運動寶貝中心發生一起虐童事件,一名學生雙手被綁在門上,另一名學生被捆綁躺在床上,幾名疑似教師的女性在一旁拍視頻取笑。當地警方發布通報稱,已控制犯罪嫌疑人倪某欣、沈某迪、沈某林并依法刑事拘留。
此事令人驚訝的是,這一托育機構的教師、保育員,非但沒有認識到這是虐童行為,還嬉笑著拍視頻,可見法制意識的淡薄。教師或許以為這是“教育”孩子的好辦法,而實質上這是一種缺乏師德、缺乏法律意識的表現。
2012年浙江溫嶺發生一起幼師虐童案,起因也是涉事教師覺得“好玩”,揪住一名幼童雙耳向上提起,另一名女教師用手機拍下,之后該視頻被傳到網上。此案的發生還推動了《刑法》的修正,《刑法修正案(九)》針對虐待罪做出修改,將虐待罪的主體由具有特殊的家庭關系的主體擴展至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明確“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此類事件中,涉事教師要么認為“好玩兒”,要么覺得這是“教育”學生遵守規則的“好辦法”,幾乎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如果涉事教師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涉嫌虐童,應該就不會錄視頻,并把視頻發到網上或者家長群里了。這類事件折射出兩方面問題,一是教師缺乏尊重未成年學生人格尊嚴、保護未成人權利的基本意識;二是地方教育部門、學校、教育機構沒有把對教職員工的師德教育、法制教育落實到位。
我國一些學校和個別教師以及部分社會公眾,有把校園欺凌、侵犯他人合法權利視為“惡作劇”的問題,如有學生在其他同學站起來回答問題時抽掉凳子,導致同學坐下時摔倒嚴重受傷,這都曾被視為“惡作劇”。而這屬于嚴重的傷害他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對此要嚴肅追究責任。
然而至今還有早教機構保育員或教師拍這類短視頻,且并沒有意識到危害性。保護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長,必須堅持以兒童為中心,要把孩子的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作為教育工作者,必須思考自己的行為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什么影響,不要把孩子作為“取樂”的對象,也不要以“為孩子好”為名,干侵犯孩子合法權利的事。
我國已經為教師的行為劃定了清晰的紅線,去年教育部還出臺了《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要落實這些規定,必須加強對教職工的教育,強化“底線意識”,最大限度避免虐童等侵權、違法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