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2日 10:06 來源:新華網 李家偉
教育部師范教育司司長管培俊對前段時間爭議很大的“批評權”進行了回應:班主任和所有的科任教師要敢于管理學生。如果不敢批評學生、不敢管理學生,該管的不管,那就是不負責任,就是瀆職,就是失職(9月11日《人民日報》)。
來源:大河網
對我們這個尊師重教的國家來說,老師批評學生竟然成為社會一時間關注的焦點,更讓人愕然的是,我們沒有聽到教育部所發表的能夠體現社會呼聲的回應,倒是聽到這句“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怎不讓人長嘆一聲!
近日,媒體多次報道老師因管教學生,而受傷甚至遇害的慘劇:河南中牟縣二中班主任因為嚴厲批評了一名學生,被這名學生及其同伙打成重傷;佛山一位教師在勸阻學生打架時被刺身亡;安徽省長豐縣一名學生用菜刀砍斷了班主任的4個手指,原因是前一天下午上學遲到后被老師批評……
這樣的局面,豈是教育官員一句充滿威嚴的“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所能涵蓋,又豈會僅因為官方要求而有所改觀?對于這個涉及到法律法規及社會心理變遷的復雜問題,單憑一句“不敢批評學生是瀆職”遠遠沒有點到要害,倒是讓因為管學生而惹來麻煩甚至招致傷害的老師們覺出憋氣與委屈。
在新加坡,有一種對學生的懲罰叫“鞭打”,執行“鞭打”時學生家長也要在場;韓國《教育處罰法》對學生的處罰規定很明確,如對女生打小腿5下,對男生打小腿10下等;在德國,凡經2次記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即可果斷地予以開除,再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門”給予管教……看到這里,我們該驚呼:敢用藤條打學生屁股?恐怕結局會是校長訓斥、記者曝光、甚至法院被告的對象!雖然教育者強調說服教育,不輕易動用批評、懲罰手段,但校長、教育局長仍天天提心吊膽擔心“家長來找”。
出現“老師不敢批評學生”固然有部分教師不負責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恐怕還是與教師管理學生、處罰學生的手段、方式缺乏制度保障支持有關,最后表現為師道尊嚴弱化。這種弱化所包含的社會信息十分豐富,從法律法規到社會發展的階段特點,再到國民素質、教育理念的正確培養與樹立……無不與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所以,有關部門在批評“老師不敢批評學生”時,與其“站著說話不腰疼”,不如拿出令人信服的細則方案來,明確規范教師的管理方式和手段,讓教師管得合理合法、理直氣壯,切實維護師道尊嚴,樹立弘揚尊師重教的傳統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