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6日10:36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圖為:長發女生被擋在校門外
魯迅著名的文學作品《記念劉和珍君》中,主人公劉和珍因1921年“首倡剪發,有傷風化”,被勒令退學。
23日,佛山一所中學要求女生不得留長發,否則不得進學校。兩相對比,我們發現教育管理理念的變化。
今天我們關注2件校園新聞,但這兩則新聞所引發的關注和討論,卻遠遠超出了校園的范圍。
強剪頭發
學生個性與校園標準之爭
23日,佛山市禪城區實驗高級中學,上百名女生因頭發太長被“強制放假剪頭發”。
來自高三(5)音樂班的32名女生,因拒絕剪頭發被攔在校門外。
校方稱,這是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果不把頭發剪短,將繼續對她們停課進行德育教育。
該校網站的有關規定是:女生發型標準為短發、劉海垂下不過眼眉,后不過肩,不可散亂。
學生們質疑:剪頭發能成為校風的標準嗎?難道剪了頭發,就是校風好嗎?
學生不剪發的理由還有:他們是音樂班的學生,馬上就要考試,面試時,長發會在儀表分上占優勢。
佛山市禪城實驗高中德育處張主任稱,上周五發了致家長的一封信,家長已經同意這一做法。
《新聞一加一》主持人:白巖松,你認同這些女孩留長發的要求嗎?
白巖松:教育部頒發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規定,學生要“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染發、不燙發、不化妝、不佩戴首飾”;“男生不留長發”。這個規范并沒有規定女生必須剪短發。
制止長發,為什么要用停課這種方式?有沒有更好的辦法?有沒有更柔和的辦法?
主持人:事情發展到現在,雙方都不好下臺。從現在的輿論來看,更多人將棒子打在學校身上。
白巖松:但換個角度想,我們是不是對學生的權利和自由談得太多了,是不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主持人:為什么要這么說?
白巖松:這些學生是音樂班的,她們說留長發可以加印象分,可畢竟找不到相關規定。我覺得,學生這么想沒有必要。
女生頭發剪短的規定,是去年3月份制定的,學生已心知肚明,那么,這就意味著,學生們已接受了這項規定。
可以這樣問學生:既然你無法接受,為何當初規定出臺時,不與學校協商談判呢?
從個人角度來說,高中畢竟不是義務教育階段,而且它是一個實驗高中,應允許學校的個性化管理方式。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所副所長張熙:我認為,學校可以根據辦學風格,對學生的著裝和儀表進行硬性規定,但前提條件是,全體師生一致認同這種校園文化。
主持人:廣東佛山這所高中如此處理,有沒有不妥當之處?
張熙:我認為,學校的管理可以做得更精細。學校與家長有了協議,但并沒有與學生進行約定。
主持人:學生不接受剪發,說明學校的方法不是很妥當。
白巖松:我覺得,學校可以繼續實行這一規定,但要與家長和學生溝通好。
主持人:怎么跟學生溝通?你采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學生可以選擇別的學校。
白巖松:不能讓學生念到高三時,才給大家要么剪發,要么轉學或退學的選擇。
怒打110
學生權益與公民素質之爭
主持人:接下來,讓我們關注發生在南京的一則新聞:21日下午,南京市下關區職業教育中心的老師拖堂,一名女學生有急事,便打手機。后來,老師將手機沒收,學生就打110報警。《南京晨報》記者朱宏俊:遇到這樣的事,民警也感到意外,覺得無法調解,便要學校自己處理。
老師很氣憤,說沒有遇到過這么不講理的學生。學校有紀律,課堂上嚴禁學生使用手機。
這名女生也很生氣,理由是:一、老師無故拖延下課時間;二、當時已經下課,她是在課余時間打手機,老師無權沒收手機。《江南時報》記者秦懷珠:此事發生后,同學們反應不一,有的認為手機是個人財產,不能沒收,何況是在下課后打。有的則認為,老師還沒有宣布下課,這名學生不能打手機。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所副所長張熙:我明顯地感覺到,這名學生公民素質比較低下。
110不是隨便打的,這應是公民教育的第一課,是一個最簡單的常識性問題。
主持人: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守規則、守秩序,比如上課手放在什么地方都有明確規定。
孩子成長過程中,反而漠視一些基本的行為規則,這是什么原因?
張熙:背手或靜坐是在中國引進了班級社會制后出現的,我們追求的是一種集體行為。
要遵守這一規則,必然會失去一些多樣化、個性化。
巖松觀點
個性張揚不能挑戰師道尊嚴
主持人:這2則新聞,都是學生用各種手段保護自己的利益。如何看待這種保護?
白巖松:我希望擁有一種適當的師道尊嚴,不能無限制地放縱學生的權利。
大學很多好老師,在接受學生評分時,分數被打得很低,這是為什么?
好老師管得嚴,所以得分低。這樣就出現一種怪現象,好老師也得拍學生的馬屁。
長此以往,我覺得,吃虧的是孩子和家長。所以,我認為,必須要有適當的師道尊嚴。無節制地放縱個性,將有損師道尊嚴。
主持人:10年前、20年前,這種事不會出現。現在學生會保護自己了,你覺得是教育的進步,還是退步?
白巖松:很多事總愛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如果過于強調自由和權利,學校和老師會茫然不知所措。(據中央電視臺《新聞1+1》欄目整理)
不剪頭發就停學合法嗎
正方
盡早廢除不合理校規
國際在線畢舸:從強制剪發事件來看,有必要全面審視校規的合法性。佛山這所學校的校規,超越了《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
然玉博客:拒不剪發,與其說是捍衛自己的長發,不如說是捍衛自己的權利。校方忽視學生的意見,勢必讓學生反感。
反方
要理解老師的良苦用心
佛山市禪城區實驗高中廖副校長:我們統一學生發型,一方面是為了提升學校的整體形象,另一方面是為了方便學習生活,提倡團隊精神。
哈爾濱市某高中副校長:初高中學生正處青春期,很易盲目追趕潮流。學生過分追求發型的標新立異不利形成樸素的人生觀、價值觀。
廣東星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陸寶昌:高中已超出義務教育范圍學生與學校之間是教育與被教育的合同關系。新生入學后,必須遵守雙方的合同條款——學校規章制度等。
黑龍江大學副教授袁敏:中小學生還處在教育的“養成期”,學校制定發型標準,也是養成教育的一種。
中間方處理完全可以溫和一些
衢州日報羽白:頭發確實是三千煩惱絲啊,但學生并非生產線上的產品。現代教育,不是以培養獨立自主的個體為目的么?
金羊網孟非客:有什么依據證明學生頭發的長度與學業存在反相關?
某家長學生:該有學生的樣子,這點我支持,但學校應以勸導為主,不能采取勒令停課等極端做法,更不能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來源: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