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義務教育法 “少年犯”上學政府掏腰包
sina.com.cn 2009年10月05日08:44 青海新聞網
青海新聞網訊 將于今年年底施行的《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對“少年犯”接受義務教育作了特別的規定:由政府掏腰包保障他們完成義務教育。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實施義務教育。”
《辦法》第十二條同時規定,未成年犯的義務教育由其管教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作者:呂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