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2 08:41:59 來源:奧一
作者:梁江濤
2007年,廣東、海南、山東、寧夏4省區率先啟動新課程高考,到今年,天津、浙江、安徽、福建、遼寧“試水”新高考。昨日,北京新高考方案公布。一場針對現行高考制度的改革正在中國漸次展開。(中國網10月10日報道)
這幾年,高考改革漸成媒體熱詞,全國各地都在改,都在試。從廣東的“冒進”備受爭議又掉頭“回歸”,到江蘇的頻繁變化,新高考“十年換了5個方案”,到浙江試水“個性化高考”,再到剛剛公布的北京高考新方案,采取高考成績加會考成績,同時兼顧綜合素質評價模式等,各省市的改革模式令人眼花繚亂,目不暇接,其中有的地方改革方案復雜程度更是讓人望而生畏。
誠然,現行的高考制度弊端日益顯現,廣為社會詬病。高考改革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利益,對推進素質教育、培養高素質人才,具有“指揮棒意義”,也是體現教育公平、體現社會公平的關鍵節點。因此,各地探索嘗試高考改革是積極主動和理性應對之舉,對高考改革該出手時就出手,應該大膽的往前走。但要考慮到,如何拿出一個既符合教育規律,又符合中國國情,更照顧到考生訴求的高考改革方案,牽動著社會公眾的心,高考改革不僅是一個考試問題,更是事關社會公平與穩定的大事,必須審慎論證,穩妥開展,既不能因為無先例而不敢去破冰,也不應迫于回應改革呼聲而“被改革”。
更重要的是,高考改革應打好“時間差”,做到不擾民。時下往往存在這樣的現象,高中老師、學生以及家長對所在省市的高考是否改革,什么時候下手改革,拿出什么樣的改革方案,心中沒底,焦急地等著方案出臺以調整變更相應的教材和課時,無形之中,高考改革加大了改革成本,給社會帶來了不少的壓力與沖擊,尤其是對中學教學造成震動和影響,為此埋單的主要還是家長和學生。
有鑒于此,各地高考改革應首先“安民告示”,及早將改革時間表告知公眾,并打造一個啟動民智,吸納民意,博采眾長,科學決策的機制與平臺,讓公眾充分知情并積極參與其中。其次是確定“最后期限”,即規定必須在上一個年度高考后的三個月或兩個月內將改革方案公布實施,否則就宣布一切照舊。同時明確規定“保鮮期”,方案一經公布實施,至少三年內不變,以保證現有高中階段教學安排的銜接與延續。這些剛性約束對決策者來說,也是一種“壓力倒逼”,有利于改革規范有序和擇優而行。拿不出好方案,不如放棄不改,以防范朝令夕改、翻云覆雨帶來種種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