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09年10月22日 08時17分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 作者:車輝
中工網北京10月21日電 (記者車輝)對于教師能否利用課外時間進行“有償家教”,社會上一直存在爭議。近日,山東省與浙江省分別討論涉及“有償家教”的法規,其草案中“堵”與“疏”的不同出發點,讓這一問題再次成為社會熱點。
10月下旬,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將就《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叫停在職教師有償家教”成為焦點話題。而在浙江,省政府近日提交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審議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提出,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從事“有償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在節假日期間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此條例草案將學校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禁令確定在工作日期間,且“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規定中的“組織”概念略顯模糊,被不少人認為是給教師從事家長找上門來的“有償家教”留了個“小口子”。
此前,“有償家教”一直被各教育主管機構嚴令禁止。但一些重點中學老師在外面的輔導機構兼職,或在家中設“私塾”授課的行為,卻比較普遍。
河北一名重點中學的學生家長對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表示反感。他告訴記者,他的孩子所在學校的一名英語教師有兩份教案,一份是給班里學生上課用的,另外一份是給他辦的輔導班用的,后者的內容要比前者豐富很多。
但也有不少家長有不同看法。北京的學生家長劉先生認為,現在教育資源不均等,重點中學集中了很多經驗豐富的優秀教師,孩子在普通中學無法享受到這種資源,如果能夠通過“有償家教”的形式進行彌補,也是不錯的選擇。據此,他認可浙江草案中留“口子”的做法。
一些教輔機構對禁令的執行力表示懷疑。“現在的問題是應試這個‘指揮棒’在起作用,應試體制不發生重大改變,‘有償家教’永遠有市場空間,想禁止很難。”21世紀教育研究院研究員刁文認為,“有償家教”很難“堵”,應研究如何“疏”。
但也有專家認為,教師待遇正逐漸向公務員靠攏,在對教師的行為約束上也應相應從嚴。教師的職業特性決定其具有公共性的特點,不應以公共教育資源為自己謀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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