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02日 10:10 來源:大河報
本話題之所以熱議不休,是因為許多學生、家長、老師正情愿、不情愿地經歷著。孩子的事是家里最大的事,而有償家教可能會貫穿孩子整個求學期間,時間較長,各方都很無奈。參與話題討論的學生、家長、老師人數眾多,觀點交鋒激烈,敬請關注。
教育故事
有償家教不應提倡
孩子上小學三年級時,數學成績一直在85分左右。這樣的成績令我很不安。于是,我抽時間到學校了解孩子的數學學習情況。俗話說,不了解不知道,一了解嚇一跳。數學老師告訴我:“全班同學的數學成績都不好。”我很納悶,為什么全班同學的數學成績都不好呢?
后來,孩子告訴我說:“數學老師瞞著學校做了兩份家教。”
我驚愕……
所以,我還是覺得有償家教不應該提倡。 (網友河之南)
甲方觀點
反對有償家教
以前禁止的時候,還有不少教師偷偷摸摸教課,有的招不來學生,就動員班里的學生上指定的輔導班以便“提高”成績。學生學不好,教師應該在自己身上找原因。難道離開了錢,連基本的責任都不愿承擔?
(鄭州梁明珍)教師,教書育人是本職工作,有些學生基礎差,接受慢,這需要老師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難道國家發的薪水是只管課堂教學不管學生掌握情況,非要另外繳費才能竭盡全力? (鄭州胡國平)教師對參加家教的學生特別照顧;晚上外出做家教,課堂上無精打采等,都是有償家教造成的。 (鄭州潘慶聚)師德重于泰山。大部分老師早已奔小康。沒有必要再為那“仨核桃倆棗”壞了聲譽。還是站穩三尺講臺,做好分內事,培養更多優秀人才更好。 (鄭州李煒)一心不能二用。有償家教會加重教育不公。 (虞城霍偉華)教學藝術是在教學實踐中形成的,教師在職時其成果可視為職務行為,不應轉化為商品出售。管理公辦學校在職教師有償家教主要是管住教師所在學校的校長。(安然)選擇當教師,就要像工人做工、農民種地、警察維護社會治安一樣,認真將本職工作做好,不要老惦記著拿公共教育資源謀私利。 (舞鋼李民)有償家教有不務正業之嫌,有鉆錢眼之嫌。家教盛行,無益于學生安心課堂學習。庸俗了師生關系。有的家長為討好老師,愿意與任課老師搞有償家教,使純潔的師生關系變成了金錢交易。(新鄉劉尚)有償家教可能提高成績,卻也讓更多的孩子變成只會死讀書的書呆子。
(鄭州王一淼)弱化了素質教育。學生都去上補習班了,哪還有時間培養興趣愛好呢?
(商丘黃河)關愛生命,拒絕補課。一個中學教師每天工作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調查顯示,目前,教師的平均壽命為59.3歲,低于全國平均壽命10歲左右。即使有償,也不建議老師做家教,而應多休息、多鍛煉。(鄭州呂貽曉)孩子要自然成長,拔苗助長必然適得其反。 (一個愛孩子的媽媽)
乙方觀點
有償家教無“原罪”
評價教師是否稱職的標準應該在課堂教學,而不是業余時間他都做了什么。有償家教必然影響正常教學的觀點,事實上站不住腳。為什么業余有償家教影響教學,業余打牌看電影就不影響呢?像國內教育部門這樣對學校事無巨細實施全方位管理的,世界上恐怕都很少,說到底其實是一種對教學自由的過度干預。(安陽霍江燕)有償家教是因為有需要才存在,宜疏不宜堵。與其讓社會上的雜牌軍誤人子弟,還不如讓在校老師進行有償家教。 (平頂山閆銘濤)教師是人,有權追求更好的生活。在高房價、高學費、高醫療費時代,我們不應太過于苛求教師“君子固窮”的操守,只要這錢是勞動掙來的、正大光明的、合法的。 (鄭州王進喜)靠自己勞動吃飯,還解決了一部分或因為忙或因為不懂而無法輔導孩子的家長的難題,有何不可?至于說牽扯精力,學校自有對教師的考核機制,怕什么? (鄭州劉言)讓有償家教成為正常教學的補充。 (漯河心草芳菲)有償家教是在校老師對教學方法的重復、補充或再加工,有利于自己的教學業務水平的提高,更是一種對新的教學模式的摸索與探討,可以充分發揮教師的潛能,不斷融入新的教學方式、方法,再應用到學校的正常教學中去,最大限度發揮聰明才智,實現自身價值! (漯河康魯偉)有償家教實際上是應試教育的產物。禁止有償家教不如正確規范、引導。一心一意搞好教學,不等于24小時全部捆在學校里;恪盡職守教書育人,不等于行無余力。放開有償家教,關鍵在于監管。相關部門應當創設一個良好的家教市場,制定規范化標準,擬定統一的家教付費標準,進行規范管理,讓有償家教向社會、群眾希望的方向發展,真正讓孩子受益。
(新鄉陳云飛)
第三方聲音
正確對待教師和有償家教
國家應該重視教師,提高教師待遇,真正讓教師沒有后顧之憂,以便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課堂上。 (鄭州小潘)當家教成了普遍需求,說明學校教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教育部門應反思。龐大的需求市場,一考定終身的應試教育模式要改變,變以“分”量才為多元化成才。(鄭州孫麗紅)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可能會在課堂上有所保留、課下全力以赴,這是大家一廂情愿的“有罪推定”。絕大多數老師都會在意自己班上學生的成績,也都會在課堂上全力以赴,家教是一種重復和加強行為,針對的是有需要的孩子,如果立法明確規定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家教,太過分了。(民權王廣勝)有償家教會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的觀點似是而非。有償家教的存在,是需求決定供給。即使禁了,該請家教的還得請,而收費沒準還要更貴,學生學業負擔和家長經濟負擔,根本不存在什么減輕或增加的問題。當然,前提是有償家教不是強制行為,一旦教師或學校強行組織有償家教,那當然屬違法無疑。 (衛輝郭志媛)勞動是光榮的,通過辛勤勞動獲得相應的報酬,既合理又合法。在目前我國中小學教師總體工資水平不高的情況下,教師利用自己的學識,犧牲個人的業務時間,賺取一點“外快”,這原本就無可厚非。更何況,教書育人,也并非在學校、課堂才能施行。 (南陽陸水江)老師不應只顧忙有償家教,從而減少對自身充電和課堂教學藝術的探索時間和精力。學生課外找家教,一定程度上說明老師的責任未盡到。老師應傾注熱情教授學生捕魚本領和“點金術”。 (靜涵)加大查處力度。對個別教師將本屬于本職的教育教學任務轉移到學校以外的家教活動中,借此來謀取個人私利的不良行為,要進行有效控制。對于存在這種不良行為的個別教師,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單獨處理,也可責令學校對其予以嚴厲的懲處,情節嚴重的可以施以解聘的處罰。 (鄭州李中華)
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