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02 09:29:29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陳方
最近剛剛在山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的《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修改稿)》中的一條規定: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處分,但是不得開除學生或者責令其轉學、退學。這條規定在社會上引起了較大爭議。
在對待“差學生”的教育問題上,類似山東省這樣的規定并不鮮見。在此之前,陜西、南昌、銀川等省市都出臺過類似規定,為保護青少年受教育權益,學校不得開除未成年學生。值得重視的是,這樣的規定每出臺一次,都會引發較大的社會爭議。仔細掂量反對者的意見,潛意識里,大家認為個別差生的存在影響了大多數好學生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氛圍,在校規校紀無法束縛這些差學生時,開除或責令其退學轉學并無不妥。
表面上看,“禁止中小學校開除差生或者責令其轉學退學”的規定是對所有未成年學生受教育權益的保護,而更深層次上,這一規定針對的卻是某些教育觀念的缺陷。
在很多教師和家長的心中,好學生和差學生界限分明。“差學生”差在哪里?可能是成績差了一些,或者是紀律性差了一些。可是,未成年學生教育的基本任務就是對其進行身心健康發展實施全面教育。好學生需要細心培育,“差學生”更需要耐心呵護。在沒有觸犯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教育好“差學生”,學校責無旁貸。
很少有人分析過“差學生”是如何“差”起來的。學生的學習態度不端正,要求自己不嚴格,客觀原因是中小學生本身就有的個別差異。但是那些人為因素造成“差學生”也在所難免。如果學校不負責任地開除這些“差學生”,把教育“差學生”的責任推給社會,后果只能是差學生越走越差,問題越來越嚴重。
在孩子們年少的成長途中,沒有誰敢保證一個好學生能永遠優秀下去,一個“差學生”就會永遠墮落下去。好和差都是相對存在相對變化的,用發展的眼光教育好我們身邊的每一個孩子,學校應該擔負起這份重責。退一萬步說,如果所有的孩子天生都是優等生,那教育還有什么功能?
多年前,著名教育家陳鶴琴老先生說過“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的名言。有人說現在社會環境和教育環境遠遠不是陳鶴琴老先生所在的那個年代了,影響教育效果的因素也變得越來越復雜。但是,環境變化了,如果教育形式和教育方式與時俱進的話,那么這依舊是一個“沒有教不好的學生”的時代。在一種健康的教育觀念下,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樣,“我們都是好孩子,永遠善良的孩子”。
來源:奧一